以前她在那个家里时,总有做不完的家务,只能趁着在学校的时候,争分夺秒学习,久而久之就养成了预习的习惯。 她整理完笔记,看到桌上的钢笔包装袋,将钢笔拿了出来。 笔身是鲜活的青色,看起来十分清爽,虞欣试笔的时候,光是拿着就觉得,自己布满伤痕的手指和这支钢笔不适合。 但是江楚楚说,只要喜欢,那就合适。 她又觉得自己的字那么丑,不配用这么好的笔。 顾清欢说:“等你的字变得很好看了,你可以说,是用这支笔练出来的——反正我要是这支笔,我肯定很骄傲。” 她认真地说:“它会陪你一起进步。” 虞欣最终选择了它。 敲门声响起,佣人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大小姐,先生和夫人回来了,让您下去见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