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见过这么不解风情的男人。
真怪不得他在小说里始终孑然一身。
——雁临在心里变着法子的吐槽,也变着法子给自己添堵——她早已爱上了那个不解风情的带着禁欲系标签的男人。
再一次想迁就他的时候,她又想到了以往种种。
她迁就他的次数是不是太多了?
是不是真把他惯出毛病了?
不,这种思路是不对的。
男人真在意女朋友或妻子的时候,才是处处迁就,处处讨好。
雁临除了背课文、做夏季时装鞋子设计,余下来的时间,全用来跟这些问题杠。
杠来杠去,她是输的一方。
她就是迁就人、惯着人的一方。
自作孽,跟谁说?
明天是二月初六,过彩礼,要请几桌的日子。雁临相信,他不会忘,一定会准时出现。
但在接受彩礼之前,她得跟他谈一谈。
动不动玩儿失踪的男人,她再爱,也要不起,更不稀罕。
这晚,雁临背诵着最讨厌的近代史,洗完澡,裹着自制的分外宽大的浴巾出来,再加上羊毛披肩的同时,听到敲门声。
凭她直觉,那是陆修远。
但她正在闹情绪,便忽略直觉,问是谁。
“陆修远。”
雁临犹豫着走到门前,“有事吗?我要睡了。”
“有,特别重要、刻不容缓的事。”
“啊?哦。”雁临简直是慌慌张张开了门。
陆修远笑微微跨进门来,反手带上门。
雁临一看他表情,就知道无声发生,更生气了,指一指门,“你费力关门,我感谢,但我现在的要求是你出去。”
“别这样。”陆修远拥她入怀,“之前我实在不方便打电话回来。”
雁临质问:“到底是什么生意,能导致你将近十天没空打个电话回来?”
陆修远凝着她,神色格外诚挚,“因为外地有需要我参与的重大案件,我参与了,要和别人一样执行保密规则。临,体谅我一下。
“在我以为最好的那个地方,我走进去那么多年,真的放不开。你最清楚,家家户户墙上半边的绿,跟橄榄绿的差别。”
雁临险些落泪,反反复复地抚着他短硬的头发,又吻一吻他的唇,“陆修远,我觉得,今天就是我们的新婚夜,你同意么?”
情投意合时
雁临说完就后悔了。
她是怎么从他的话题蹦到自己说的事情的?
这是什么见鬼的脑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