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争夺抵达射箭距离前的位置,最前方测距部队在策马奔驰。
“停!”
当双方只有五百步距离时,两方大军默契的停止下来。
一时间,寒风变得肃杀。
“箭!”
最有力的弓手射出箭矢,箭支落在战场中央。
“进!”
然后再一次,部队继续缓慢,压抑的彼此接近。
这是一场双方都压上了全军的野战,别看双方都是四、五千人,没到万人规模,但铺开的阵列却很长。起码不会是大嗓门可以从阵中喊一声,两翼都能轻易听到然后立即响应的距离。
这种规模的战阵要有专门的负责传递消息的骑士和旗手,号角和鼓声才是全军出击信号。
“全军准备!”
从中枢出的信号经由骑手、旗手传达。各部的鼓手、号手立刻响应准备。
而听到号声、鼓声的前线指挥官,百夫长,十夫长靠着大嗓门开始指挥手下:“全军准备!”
双方已经在约战时互相说过垃圾话。
而本阵出击时,该说的在出兵前已经说过,在抵近过程中的细节调整安排也在一步步靠近敌军中调整、准备完毕。
所以接下来。
唯有战场决胜。
伊耿和琼恩爵士,还有他的心腹们位于阵中,眼睛甚至已经可以看到卢斯军中推出来的剥皮人。
但他没有恐惧,反而因战场拼杀前的宁静而血脉喷张,振奋不已。
四百步。
重装骑兵部队开始提,步兵们以剑击盾,弓箭手则将箭搭上弓弦。
如果此刻有人从高空上看,能看到行进的长阵列随着中部先锋骑兵部阵列提,逐渐在长线阵列中形成一个突出部,犹如一把逐渐拉开的弓。而随着突出部逐渐成型,这把拉开的弓又变成了冒出的锋矢、剑尖、矛头。
三百步。
这是据说当年血鸦公爵率鸦齿卫队在战场射杀戴蒙·黑火的距离。但当代并没有人能复刻血鸦公爵那样的长弓手部队,在这里,箭手最远的攻击距离只能估为一百五十步。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
重装骑兵的马蹄声如雷霆滚滚,山崩地裂。
战鼓狂暴敲打,号角声响彻天际,重装骑兵矢志向前。
如果这场战斗是韦赛里斯来打,不用龙的情况下,韦赛里斯可能会把重装骑兵当做穿插部队来用,让步兵在战场上先短兵相接。因为重装骑兵往往加入战阵时,可以以雷霆之势横扫,打出局部优势,然后靠着机动性扩大优势。
但这种章法往往需要己方部队能够听命,坚韧,愿意担当为重装骑兵当诱饵的职责。
但事实情况是,伊耿捏合起来的联军都不值得托付,彼此缺少互信、未经磨合,想打出有效的配合,让重装骑兵挥出正常的作用很难很难。
所以这种时候,伊耿把本部骑兵直接当尖刀来用无疑是相对而言正确的做法,因为只要他和他的部队能在正面打出效果,那么己方的士气就能不断攀升,甚至可能直接打出一击而溃的局面。
卢斯当然看到了重装骑兵的冲锋,但这个时候他还在依循着熟悉的作战方式,调集正常接敌的盾兵,弩手,长枪兵迅填充第一阵列,让他们拿命去堵住重装骑兵的第一波冲势,然后后制人,再用自己的骑兵部队冲击敌军势头缓下来的阵列。
该说卢斯的应对非常板正,四平八稳。
可惜,卢斯错漏了一点,他没想到对方是来搏命的。对方打的战法是雷加、劳勃那一套,即要凭借个人勇力,率领悍不畏死的死士直插敌军中军,直接王对王,将对将找敌酋决一死战。
这种战法在冷兵器时代是最简单,也是最危险,但收益也最大的战法。
当年劳勃就是靠着这一手捏合了刚刚集结心思各异的叛军联盟。想想看,当初劳勃在风息堡失利,只带了一小波死士可谓单枪匹马北上找史塔克和徒利联军,怎么在短短时间里成为真正的实权领袖,而不是被诸侯架空、成为旗帜和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