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顾风只当是个小插曲,没放心上,过去了就过去了。这件事,不知怎的,还是被村里人知道了。如此奇葩的事,迅速转变为谈资,宣之而口。越来越多人知道,凤栖村顾家出了个奇葩二叔,认钱不认人的小人。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自此之后,顾风开始悠闲地享受起人生。每天不是去书房,就是拿本书待在茶室,边喝茶边看书,别提有多惬意。时间一晃而过,很快便来到张昌新歌《过火》的发布日。“顾哥,今晚零点上线,记得啊。”“知道啦,做好你的宣传。”知道顾风回了老家,张昌特意打电话来提醒,怕他忘记,那能忘吗。零点,顾风坐在书房,屏幕上显示着网站界面。零点一到马上刷新,歌曲出现在首页推荐位。近期出歌的歌手不多,可能是临近过年,许多人都停了发歌计划,倒让张昌捡了便宜。顾风点进去听了,一个能打的都没有。事实证明顾风,是对的。歌曲刚一发布,数据便肉眼可见在攀升,每次刷新,都以千次以上递增。发布一小时,下载十万次。成功登顶新歌榜前五十,在第四十七名。一小时后,窜上第30名,成功进入前三十。之后顾风没再刷,知道稳了,就去睡了。翌日起来,再登录到网站,下载次数已破百万,试听人次破二百万,新歌榜排名第十五名。试听与下载,比例是2:1。这个下载比,只要张昌不出事,不塌房,铁定会火,甚至有可能拿下第一。除新歌榜外,热歌榜也进去了,排名第三十五。之后两天的数据,证明了顾风的预感。发布四十八小时,《过火》火速窜上新歌榜单第一,热歌榜也来到第十名。双双进入前十。下载次数达到五百万次,达成金曲成就。……“小风,明天我们去县城,你要不要一起?”这天吃早餐,张伟国问顾风。“去办年货吗?”顾风咽下嘴里的米粥,问道。张伟国点点头,“是。”“那我也一起,正好好久没去过县城,去瞅瞅这几年发展,我还认识路不。”说到县城,顾风自从上大学,就没再去过。当初上高中,也是在县城上。或许今天可以抽空去母校看下。三人吃完,由顾风开车,前往县城。今天没开顾风那辆劳斯,开的是张伟国的别克。张伟国嫌弃劳斯太烧油,还不如他这辆破车省钱。在他看来,乡下人,要什么面子。车就是代步工具,能走就行。最主要还是实惠,钱少皮实,才是首选。顾风那车看是好看,好几百万的东西,花的不值。有那钱,不如买房子,还能升值。张伟国说时,顾风在一旁连连点头。他和张伟国的想法差不多。车买在手上,是一直在贬值的,相反,房买了那是在升值。一个赚钱,一个是亏钱,就是区别。当然,也不是说买了不好,只是相对来说而已。顾风喜欢车吗?喜欢。有哪个男人,没有个豪车梦。只不过有些人买起来像买菜,有些人把它当梦,经历与出身,都决定了你对它的态度。但统一的认知,便是都喜欢。顾风也不例外。从石镇到县城,大概二十分钟车程。给顾风的感觉,是好像来到了个陌生地,改变太大了。与当时读高中时,已经大变样。多了高楼,商店已经时过境迁,熟悉的店面,不见了踪影。当这些熟悉的事物被改变,陌生感随之而来。好在小县城,年味很浓,街上人声鼎沸,人来人往,很热闹。三人第一站,去了步行街。这里是县城里,唯一的一条步行街。来这里,有个重要任务,那就是买衣服。还记得小时候,最开心的事,便是穿新衣服。随着生活水平的增高,这种感觉变得越来越淡,仿佛已少了激情,变成一个习惯。今天来,顾风是想捡回小时候来买年货的那种幸福,当走到步行街,他发现,怎么找也找不回来了。物是人非,时过境迁。真的会一定程度,扼杀掉一个人的兴致,还有心情。至少现在,走在步行街上,顾风没有那种想要的逛的心情。反倒是张家两口子,比顾风逛街的兴致更大。每个店,都要进去看看。碰到感兴趣的,会直接买下。顾风沦为跟班,跟在两口子身后移动。在街尾的一家叫“街尾服装店”里,胡小玲叫住顾风,把他拉到跟前,拿衣服在他身上比划。这是要给顾风买衣服?“我不要,我有衣服。”在魔都,张玉拉着他逛街,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给顾风购置衣物,现在还有好多没拆封过。,!“傻小子,你有是你有的,我们买的是我们买的,知道不。”“这件不错,小风,去试衣间穿上试试。”张家两口子无视掉顾风的拒绝,直接商量买哪套。两人购买欲爆棚,顾风彻底变成衣架,不停在试衣间进进出出。试了不下十套后,张伟国大手一挥,让服务员把其中五套,全都包上。无论顾风如何劝说都无用,主打一个财大气粗。见被无视,不被采纳,顾风干脆不说了。本来就对逛街无感的顾风,彻底无语。两夫妻好像逛街的瘾犯了,一家一家的去,原来进过的,再进一遍,顾风走得脚都肿了,这两人还不愿意停下。顾风忍不住劝道:“叔,姨,我们回去吧。别买了。”“那不行,还没买够呢。”正逛得起劲,胡小玲怎么肯就这么放弃,直接拒绝了顾风。见胡小玲拒绝,顾风求救的目光朝张伟国奔去。希望他出声,劝住自家已逛疯的姨。张伟国这个耙耳朵怎么敢,对着顾风苦笑着耸了耸肩,一副爱莫能助模样。顾风见状,彻底死心。生无可恋的跟在两人身后,担当起提包跟班。步行街里,出现奇葩一幕。身着简朴的夫妻走在前面,身后跟着身着运动装的年轻人,年轻人一脸生无可恋,路过的人,纷纷被年轻人表情给逗笑。年轻人手上提着的,让看到的人,全都暗自咋舌。什么香奈尔,什么古驰,各种名牌就有尽有。完全与身上穿着不搭。(曾经跟姐逛过一次街,一直逛了四小时,脚都肿了,那叫一个欲仙欲死啊,想想都后怕。逛街就算了,还什么都不买,光看):()娱乐:从作曲人开始成为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