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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2页)

陈喻猛地拉开距离:“什麽姘头,你别瞎说。本人洁身自好,女修的手都没摸过一次。”

——最多摸过尸体的手。

当事人摇头晃脑:“上回有小孩撅了你的笔,被你训得眼泪都不敢掉。这次这麽好说话……”当事人用胳膊肘轻轻怼了两下陈喻。

“……那是我师姐的皮孩子,托我往死里管教,这次能一样吗?”陈喻反应过来,“诶,不对,您找我,不是为了谈我姘头吧?还谈正事不?”

当事人立马幽怨起来。

陈喻被盯得头皮发麻:“不谈也行,我还有事,我先出……”

“陈状。”当事人如泣如诉,“我给你传了十几条讯息。”

陈喻摸出传讯灵器,好家伙,全是半夜三更发的。

当事人女鬼似的:“说好的讼师随时在线、随时联系、随时服务呢?”

谁做的虚假宣传?陈喻忍住冷笑:“也没有规定讼师不能吃不能睡吧。”

当事人瞪大眼:“陈状元婴修为还需吃睡?”他视线平移到黑黢黢的谢更阑,“这个睡,我也不是不理解。”

陈喻:“……”你理解什麽了?他重重咳嗽一下,情真意切,“要不谈正事的话,我真有事要出门。”

当事人眼疾手快,扒住陈喻胳膊:“那不行,我听说了,陈状特别会离婚官司。”

陈喻真的要冷笑了:他什麽时候被归进婚姻家事里了?

没有说婚姻家事不好的意思,陈喻认为讼师所有选择的方向都是好的,但他在讼师协会的自我介绍里,明明写了专长契约,谁给他做的错误宣传!

除了言晦,没有第二个嫌疑人。

陈喻“呵呵”笑了两声:“亲,离婚建议协商哦,对方不愿意,会审处第一次大概率不判离。”

当事人:“可是我跟对方已经分居二十年,我记得民典第一千……”

陈喻不想听人背法条,他自己也不背法条:“你们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吗?”

当事人激动:“我们二十年不说话了,能感情和吗?”

陈喻:“哦,有证据证明?”

当事人:“我说了,我跟她二十年没说过话!传讯也没有过!”

“我知道你很激动,但你先……”

“我懂,我先不激动。”当事人深呼吸。

陈喻:“……我是想说,但你先听我说。”

当事人再次深呼吸:“你说。”

“你们聊不聊天是你们的事。你们传讯灵器上没记录,不能直接证明你们没面对面沟通过。”

“怎麽不能……”

在当事人跳起来之前,陈喻手心向下,做了个下压的手势:“我懂你的想法,会审处主审也懂,但凡事讲证据,主审判也要有判的依据。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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