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1
十年过去,赵秀娟以为自己早已忘记那个孩子的模样,以为哪怕对方回来她也认不得,可当他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赵秀娟只稍一眼便认出他是谁。
她犹如秋风中的树木,萧萧瑟瑟,双脚下意识后撤。
赵秀娟眼睛通红地望着板车上的男人,牙齿在口腔内咬烂了软肉。
“娘?你怎么了?”霍常荣察觉自己母亲不对劲,伸手拽了拽她的袖子。
赵秀娟蓦地抓住他的手,好似找到救赎力道大得惊人,霍常荣从小到大没吃过苦,细皮嫩肉被他娘一捏,疼得要大叫,却被他娘一把搂住,他清晰感受到他娘的身体在颤抖。
“这谁啊?秀娟你咋了?”
村民们见赵秀娟跟鬼上身似的,顿时不太敢靠近男人,何况对方血糊糊的怪吓人。
李老汉橘子皮似的脸垮了垮,往前走了两步,仔仔细细端详板车上的男人,倏地抽出嘴里的烟杆惊呼:“大郎!”
“是霍大郎对不对!?”
“啥!?”
“是霍大郎?他不是死了吗!?”
“诶唷,仔细一看还真是。”
“秀娟,秀娟,你家大郎没死!快送医馆去啊!”
赵秀娟如行尸走肉,被村民簇拥着将霍大郎送进县城最好的医馆,进城上学的霍常荣懵了,呆呆地盯着脏污不堪,浑身恶臭的男人,“娘,他真是我大哥?”
霍大郎浑身上下大大小小的伤口不少,而且断了条腿,大夫说单治这条腿就得花上百两,还不能保证跟从前一样。
霍家不过普通农户,哪儿来那么多钱治病,赵秀娟果断选择叫大夫开点药,就在村民们的帮衬下将人带回家。
临走前照例塞了个小荷包给霍常荣,“省着点花啊,好好你念书,娘可就指望你了。”
霍常荣如何看不出他娘对那个所谓大哥的态度,确定不会有人跟他抢他娘的关注,彻底放下心来。
同一天,村里发生着另一件热闹的事。
张家办喜事,要说张家也是宠儿子,三次成亲每一回都给办酒席,家里没点银子可办不了。
张保顺五毒俱全,家里早被他败得精光,偏生他受宠,不仅他爹妈,他大姨宁愿吸干全家的血也要宠他,他上头还有个出嫁的大姐,大姐夫在城里做生意,家中钱财被大姐掌管,隔三差五就贴补娘家。
村里办席面一般请村里的婶子阿叔帮忙,桌椅板凳锅碗瓢盆也是互相借用。
张家在邻水村属于人嫌狗厌的存在,沾上他家准没好事,赵家两姐妹嫁到一个村故意成了邻居,两人加一块儿撒泼耍横无人能敌,偏生她两姐妹爱贪小便宜,总想拿别人家点东西,哪怕摸人家树上一颗枣她们也高兴。
这种人村民们自然能远着就远着,但到底乡里乡亲,完全不来往也不现实,比如今天张保顺三婚,尤其房子距离张家比较近的人家不愿意也得来道句恭喜。
天尚未大亮,凌息迷迷糊糊间被人解开绳子,睁开眼睛,之前给他送饭的女人将红色的衣服和鞋子放下,指了指衣服又指了指他,估计是叫他换上。
女人离开后,凌息发现除去红色衣物,桌子上还有盆子和水。
这么多天总算记得给他换洗衣物。
视线落在红彤彤的衣服鞋子上,凌息笃定这是喜服,虽然颜色红得不正宗,款式很一般,素得连朵花都没有,但结合当地情况八九不离十。
窗外逐渐人声嘈杂,凌息洗漱干净换好衣服,体温同正在烧的热水一般缓缓升高。
新人类皮糙肉厚,其实这点热度对他构不成威胁,但除了发热,他还易燃易爆炸,懒散嗜睡。
“前菜”持续多少天,热潮会正式来临呢?
凌息绞尽脑汁搜寻答案,怪他上相关课程时不是逃课去帮研究院尝试新品,就是在老师眼皮子底下研究菜谱,结果一无所获。
三天?五天?还是一周?
希望永远别来。
“呼——”凌息感觉自己手心能煎熟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