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从哪儿开始呢?我可以洋洋洒洒地写下几页别人的故事,却不知该怎么将朱利安,我理应最熟悉的人,用文字记录下来。我怀疑从他离开的那一天起,自己就失去了这个本领。不管怎样,我还是应该试着写下来。不单单是为了他,更是为了我更好地理清自己的思路。或许我该从结束的地方开始。可我担心再延迟下去,我就会忘记。我实在不忍心让这个故事从我指尖溜走。然而,我已经忘记了。我能记住的是,仅仅是照片能提供的寥寥无几的信息,他曾经硬朗的侧脸,曾经笔直的长袍。我忘记了他后来的样子,他嘴边的细纹,耳侧的雀斑,腿上的伤疤。我不认为自己是故意遗忘了他不美好的模样,但也许我确实那么做了;我下意识地将他留在了那之前,在一切还没有乱套的时候。我抚着脸颊,想象着是这是他的手。然后我摸到一片潮湿。1969年,几十年的黑暗刚刚露了个头,还没完全伸出利爪。虽说门大开着,只要里面的人抬起头就能看到我,我还是轻轻地敲了一下。我不愿在他苦思冥想的时候突然从身后冒出来。他已经够辛苦了。不出我所料,我的丈夫有些惊讶地抬起头,结果被直直照向面部的台灯刺得眯起眼睛。“诺克斯。”他疲倦地念道,灯光马上暗了下去。我走上前,将手里的托盘放在他手边一摞整理好的羊皮纸上。我知道他不会介意的。“今天是谁?”我把倒好的茶递了过去,他咕哝了一句“谢谢”,重重地靠在椅背上,捏了捏鼻子。他两鬓的白发从这个角度看来格外明显,脸上的皱纹似乎又深了一些。“克劳奇。他一刻也停不下来,我想可以用‘工作——狂’来形容他吧。”他说,因为不熟悉的词汇稍停顿了下,要不是熟悉他到了极点,我肯定无法辨别那是口拙,还是为了强调某件事而特意的停顿。“‘工作狂’?”我也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往里放了两块方糖,跟着他重复了一遍。“这倒是个新词。你是在哪儿看到的,预言家日报,还是唱唱反调?”“多伦多每日星报。”麻瓜报纸我仰头大笑起来。他也笑了一下,将杯子嘴边。雾气在他戴的单片眼镜上留下了一团白色,他随手把它摘了下来放在胸前的口袋里。他的动作让我忽然想起那次无意中看到,克劳奇在法庭上近乎癫狂的模样,不由止住了笑声。他询问地看向我。“你得小心点他。我不信任那类人,简直像个疯子一样不肯善罢甘休。偏偏阿拉斯托就崇拜他,我真害怕他也会变得那么偏执。”我的丈夫对自己儿子的行为不置可否,“你知道他现在叫自己‘穆迪’了吗?”“为什么,心情多变的郁闷鬼?”我不解地问道。然后反应过来了。“天啊,就那个阿莫斯和罗茜给他取的外号?”我难以置信地摇了摇头。“他真的下决心用这个名字了吗?”(oody也指喜怒无常、脾气坏的人;罗茜为罗歇尔昵称)“他不愿意用也没办法。罗歇尔那次跑到他的办公室里大喊大叫,弄得所有人都开始叫他这个外号了。”朱利安放下杯子,从椅子上站起来舒展已经僵硬的上肢。“那次也不能怪阿拉斯托,他在下‘判决’以前,怎么能猜到埃德加就是不小心把分院帽烧起来的人?”也可能是他猜到了,故意想给捣蛋的妹妹和她最好的朋友一个警告,我想,但没说出来。“罗歇尔都快气疯了。”想到女儿气急败坏的样子,我忍不住叹了口气。“他们就是想搞个恶作剧,谁知道邓布利多养了头凤凰在房间里。”他离开办公桌,沿着墙边在房间里走了一圈,指尖拂过书架。他在离我最远的角落里停了下来,将一本书抽了出来放在那层书架的边缘,翻到中间一页,随手将细细的绸带拨到一边。看了两秒,就又把书合上了。我明白这动作意味着他根本就没读进去,只是想找个别的东西分散下自己的注意力。“最近的局势还是很乱吗?”我轻声问道,不想打扰他现在的状态。但我还是很好奇,实际上是很焦虑。阿拉斯托成年和罗歇尔年满十八岁已经过去将近五年了。这期间,我们似乎生活在无穷无尽的恐惧之中。房子周围还是布满了傲罗,我连后花园都没心情去。就在我以前常在花丛前坐的那个位置,已经站上了常年不离开的长袍巫师。我的心情有些低落,望向了窗外。书房原本是整栋房子里视野最好的房间,正对着后花园。我有意将这个房间布置成了朱利安办公的地方。这样一来,只要他抬起眼睛,就能看到争相开放的鲜花和玩耍的三个孩子。而现在,灌木已经有些发黄了。只有一朵孤零零的玫瑰开在中间,反而显得有些扎眼。草坪因为很久没有浇水枯得不成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