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衣间是不带锁的,但休息室和裁缝间是有锁的,王挽珍的行李完全可以放在休息室里。
夏可晴锁了门,王挽珍才说:“我厉害什么呀?我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大老粗!”
夏可晴“噗嗤”笑了。
仔细看,王挽珍的长相其实不丑,浓眉大眼的,就是不加修饰,肤色黝黑,两颊上还带着两块高原红。
跟城里愿意花时间精力和金钱装扮自己的女人比起来,这样的女人无疑是粗糙的,是“土”,是丑的。
但夏可晴觉得她一点都不丑。
比许茵这种恋爱脑强多了。
她很想说,姐妹,你的苦难都过了,以后会越来越好的。
但交情还浅,点到为止。
两人一起去了国营饭店。
夏可晴的胃口小,只点了一小盘炒饭。
王挽珍看着她这个样子,反而不好意思点,干脆就点了跟她一样的。
结果吃完之后,发现肚子根本就没饱。
她心里想,城里也不是什么都好的,至少没有足够的粮食,人都吃不饱饭。这么一比,好像还不如他们乡下?
王挽珍忍不住摇了摇头,她这次过来,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现在儿子改了跟自己姓,她爹妈不知道多高兴了。
孩子没爹,她也不打算再找了。
以前是她没见识,爹娘也一直说家里没个男人不行。可这次来了城里之后,王挽珍的眼界变得不一样了。城里的房子那么整齐,街道宽阔明亮又整齐,这让王挽珍觉得,男人什么的好像也没那么重要。
最重要的是,她看到人家城里女人很多都在厂里上班,再不济还能在饭馆里收碟子洗碗,她都去打听过了,一个月都能赚几十块。
就算一个月二十,一年都能赚两三百,那十年就能赚三千。
她努力工作十年,儿子也才十多岁,那她干二十年,有六千块钱,都能给儿子起一间大房子,再找人说个好姑娘。
可是望着眼前举手投足都充满自信的夏可晴,王挽珍心里忽然之间产生了强烈的憧憬。
她是不是也可以送儿子去读书?
将来儿子也能考上大学,成为跟可晴一样有本事的人?
等夏可晴吃完之后才发现对面的王挽珍早就已经吃完了,连盘子都吃得干干净净。
当然,夏可晴也吃干净了。
在任何时代,浪费粮食都是可耻的。
这个年代尤其珍视粮食,所以夏可晴也把自己面前的这盘炒饭吃干净了。
她看着王挽珍的样子,忽然反应过来,“挽珍姐,你吃饱了吗?”
王挽珍的脸有点热。
不过她皮肤黑,一般人还真看不出来。
但夏可晴从她有些窘迫的眼神中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