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奇怪。
他开始很讨厌猫。
也再也没有养过鸟。
习惯本可以被填满,他还是拒绝了。
那是什么?
是爱吗?
眼眸中闪过了一丝嘲讽。
爱,不过是这个世界上,最廉价又泛滥的东西,它屈于任何条件之下,又在赋予时有交换代价。
血缘之间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没有血缘之间。
用利益去维系的感情,才更为长久与牢靠。
但是,他会飞机转乘,又不停歇地驾车,连晚饭也顾不上的深夜来到医院;他会临时改变自己的工作计划,找千种万种理由留下;他会用不耻的手段逼一个对上他毫无还手之力的人妥协……
他知道不值得,他还是做了。
这浓烈又陌生的感情搅得他生活一团糟,让他煎熬,让他变成一个连情绪都控制不好的疯子。
——「它们不矛盾,可两者失衡让我过得很痛苦。」
这份感情像把双刃剑,扎得他们鲜血漓淋,越近越痛。
明宜,明明一开始。
我们达成了共识,不是吗?
——
五年前,酒店长廊。
「救救我…」
狼狈的女人摔倒在了他的西装裤边,彼时他应酬结束,房间太闷,准备去花园散步醒酒。
走廊空荡荡的只有他们,电梯的方向不在这边明。
面对眼前的情况,孟谨礼的第一反应便是,这个女人摸清了他的房间号,故意有所图谋。
审视的目光一寸一寸扫过了她。
清艳的面容,像春雨后被蹂躏的红玫瑰,睫毛瑟瑟颤抖着,潋滟的眸子里,有小心,有害怕,还有…惊喜?
不是计谋快要得逞时的兴奋,是久别重逢看见了救星的眼神。
他想到了,那年冬天,在垃圾桶旁边捡到小鹦鹉的情景。
在纸盒子里,瘦瘦小小的它奋力地抬起脑袋,用着那哪怕是尽了全力也依然睁不大的眼睛望着他,微弱地向着它发出叫唤。
「艹!真晦气!」
骂骂咧咧的声音从走廊转角处传来。
是真的遇到困难了?
孟谨礼对多管闲事和英雄救美都没有特别的乐衷。
他可以关门不管,就像当年,他也可以假装没看见纸盒子走掉。
裤子旁边的泛着淡粉色的手指,想要触碰却不敢。
力气难支地发着抖。
酒精迟钝了思绪,他软了心,隔着手帕,对她伸出了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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