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沉默,东庭秀的粗重呼吸声变得明显了,金梦诗扫了眼东庭秀,以为自视甚高的少爷被晚心亭冷落,生气了。
他勾起了抹邪肆的笑容,恶意大发想去刺激东庭秀,称赞晚心亭:「你戴的戒指漂亮。」
金梦诗苍白的脸被白蜡烛火映照,一面在暗,一面在阳。
小的时候,弟弟狡猾地用和父母对年幼者的疼爱,让作为哥哥的他陷入失落,且无能为力的嫉妒。降生的时间,他们只差了几秒,就有了长幼的区分。
「要看吗?」晚心亭伸出了掌心。
金梦诗适度的热情:「这种设计感很少见。」
「送给你。」
「送给我?」
金梦诗受宠若惊,他第一次收到女人的戒指。显然她并不看重赠送戒指的意义,权当慷慨的礼物。
「你帮我取下来吧,就是你的了。」
晚心亭将手递在金梦诗眼前,金梦诗接过了那只手。
金梦诗很少去近距离观察女人的手,在校的时候,他专注学业丶应付导师和发刊,连国内重大的时政新闻都较少关注。毕业后,秀场穿行的模特晃眼而过,也让他没有机会去细致观察女人的手。
这双手居然是富有美感。
虽然极其庸俗,没有返归自然的素净,一看就不会是他欣赏的审美,指尖贴了蝴蝶式的贝壳甲片,有金粉从甲面勾勒出线条,庸俗的审美,和眼前的女人柔媚庸俗。
可是她原生态的手指却很美丽,皓白的手腕,指尖像沾染胭脂似的泛粉,指肚饱满,水润,指骨白皙,像泡在泉水里的青笋,也似白玉雕的琼枝。
金梦诗用一只手掌托着晚心亭的手,另一只手温柔地旋转下戒指,他也有格外的小心思,他用指腹去摩梭女人的指关处,挠她的掌心,回应她的暧昧,代表他不是无动于衷。
他以为他是崇尚心灵契合内在,但他倒在欲望的刀剑下,也足够迅速。
晚心亭手心发痒,抽回了手。
骤然,戒指掉下了餐桌。
「不好意思。」金梦诗说,理当他去拾起失物,金梦诗朝餐桌底部俯下了头。
作者有话说:
忘了说,上章那个假使我没有见过太阳,就不曾了解光明,那段是艾米丽迪金森的诗。我就不去改了,过审不容易。往往我去改错别字,就不让我过了。?
第21章
◎疯子,别跟我装了。◎
金梦诗摸索到了戒指。
无意抬头间瞥见的一幕,他发了怔,眼眸如死寂火山喷发的熊熊火焰,岩浆喷涌,沸腾的火海将他的理智淹没。
他死死盯着女人白皙的踝骨,轻蹭着东庭秀穿着短裤的结实腿肚,他们在他不知晓的暗处勾缠在一块。
男人富有的肌蛋白远比女人多,腿骨粗壮,肌肉紧实,女人纤弱的脚踝更像一种剔透的琉璃,一折即断,但她却制服住了比她更强健有力的猎物。
她一定懂得猎杀食物的真正规则。金梦诗隐隐兴奋了。
再往上是她更不规矩的手,隐晦地潜入深暗处,看不见了,只有起伏的阴影。
金梦诗最终明白东庭秀为何一直低下头,MJU会长的继承人为什么要对比他下位的女人言听计从。
金梦诗噙着诡歹阴谲的笑容。
原来在他同晚心亭讨论诗,讲量子纠缠的正经过程里,东庭秀龌龊地将他的把柄塞到了女人掌心。
他们先背着他有了秘密。
金梦诗故意地磨蹭,没有抬起头,他用舌尖舔过干燥的唇面,不可抑制在心跳加速。他出神了,以一种偷窥的视角,像地沟里的老鼠得不到糖果,只能觊觎着其他男人去得到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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