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镇长那里获得新线索后,朝雨就开始寻找花店的位置。
相比于自己亲自在城镇中一处处寻找,朝雨选择更加快捷的方法,那就是问人。于是中午在惠再来餐厅吃饭的时候,朝雨顺手逮住了辛勤,向他打听花店的位置。
“花店?”辛勤自幼在这里长大,对这里的店铺都极为熟悉,他丝毫没有停顿:“你知道欧小才的工作室在哪里吗?”
见朝雨点头,他轻松道:“那就很好找了,你从工作室的位置往西一直走,大概两百多米就能到花店了。”
认真道谢后,朝雨并没有直接去,而是回家一趟把花种带在身上,既然在镇长那里没有问到花种的种类,她就打算去花店碰碰运气,说不定能得到新的线索。
一路沿着辛勤指的路线,朝雨很顺利地找到了花店。
其实朝雨在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家店,店的面积虽然不大,但布置却是肉眼可见的精致。
“四季花店”的招牌是木底黑字,文字是人用毛笔书写上去的,字体苍劲有力又不失柔美,哪怕是朝雨这个完全不懂书法的外行,也能看出书写之人笔力深厚。
店门口两侧用高低架摆放了两列花,花的颜色都是橘红色系,与同色系的花盆搭配,显得十分和谐,颜色也十分符合现在的季节。此时一朵朵花开得正艳,能看出来都被照顾的很好,它们在微风中轻轻晃动,摇曳生姿。
朝雨轻轻抚了抚它们,柔滑细腻的触感传到指尖,她的面上缓缓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
曾经,在还没有被残酷的社会现实拷打,她还可以单纯依靠爱好选择自己的梦想职业时,她曾站在讲台上,特别自豪地向一众同学喊出,等她长大后,她要开一家花店。
后来,父母离婚又分别再婚,生活的压力赤裸裸地摆在自己面前,毫无兜底能力的她选择了最稳妥的一条路,成为一名996职员,而这个曾经的梦想,也被她看做年幼不懂事的幻想,毫不犹豫的抛弃了。
此时看着手下美丽又富有生机的花,她心中也没有丝毫惋惜,甚至有些庆幸,幸好自己没有开花店,四年多的社畜生活让她足够了解自己,她就是又懒又怕麻烦,养花又是个精细活,哪怕她开了花店估计也是倒闭的下场。
“你好,请问是要买花吗?”低柔温婉的声音自一旁传来,朝雨循声望去,就见一个身穿素色长袖连衣裙女孩正好奇地看着自己,她年纪看着不大,估计和欧小才差不多,一双眼睛像小鹿一样水润清澈,浑身毫无攻击性。
“你好。”朝雨朝她露出友善的笑容,并说明自己的来意:“是这样的,我先前在丛林深处捡到了一个银碗,询问镇长后得知碗是属于医疗队的,听说赵奶奶曾经给医疗队送过物资,我就想来问一下赵奶奶对于医疗队还记得多少。”
闻言,女孩脸上的笑容变淡,眼中浮上一抹苦涩:“我奶奶她。。。。。。记性不太好,恐怕帮不了你,不好意思。”
见状,朝雨连忙道:“不不不,是我应该道歉才对,其实镇长已经和我说了赵奶奶的情况,但这件事对我比较重要,所以我才不死心想来碰碰运气,希望不会打扰到你们。”
女孩先是点点头,随后连连摆手:“不会不会,我和奶奶平时很闲的,不会打扰。”
朝雨见对方这么好说话,态度还这么客气,放下心的同时好感度蹭蹭往上叠加,一时激动感谢地朝对方点了点头:“那真是谢谢你们了。”
女孩见朝雨动作,眼睛微微睁大,一时手脚都有些无措,随后她猛地向这边弯了弯腰:“不谢不谢,不用客气。”
这个动作做完后,两人都察觉到好像有哪里不太对,整个空间都诡异的安静了几秒,一缕微风携着清甜的花香自店门前穿堂而过,拨弄着檐下悬挂的风铃发出“叮铃铃”的清脆声响,那声音仿佛打着旋儿般在朝雨和女孩身边绕来绕去,嘲笑着两人眼下生涩又荒诞的场景。
朝雨有些尴尬,她后知后觉两人好像都客气过了头,她抬起眼,恰好与女孩的目光交汇,两人彼此对视,片刻后,同时心照不宣地笑出了声。
朝雨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我叫朝雨,你叫什么?”
“我叫白薇。”她笑起来很腼腆,整个人也是,说完这句话后就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耳边的叮铃声响连续不断,朝雨顺着声源看去,看到了门檐下整整齐齐挂了两排枫叶风铃。
不知白薇是用了什么保存方法,这些枫叶的色彩都很鲜艳,他们被透明的线连接,一眼望去,仿佛是飘飘扬扬的落叶凝滞在了花店上空,伴随着清脆悦耳的铃铛声响,让人不由自主产生了时间慢下来的错觉,很容易让行走的路人停下匆匆的脚步,对这家店铺产生浓厚的兴趣。
“这些风铃可真漂亮,都是你自己做的吗?”朝雨笑着夸奖,主动找些话题。
听到自己熟悉的事物,白薇明显放松了些:“嗯,这些枫叶都是先阴干再塑封,能保存很久,很适合作为装饰物,我就把它们都做成风铃了。”
朝雨真心道:“心灵手巧,真不愧是花店店主,我看你养的花状态也都很好。”
白薇双颊染上一抹粉红:“我。。。。。。其实也就那样,你喜欢的话,我可以送你一个。”
朝雨见白薇因为一句夸奖整个人都快要冒烟了,好笑的同时不由自主想到了何音,当初她因为蹭饭夸了何音将近一个小时,何音却越夸干劲越足,整个人都乐滋滋的,这两人的性格也算是两个极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