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似乎在哪看过的夹克。
嗯,这件夹克……嗯……嗯……。
“干、干嘛啊……你在看什么?”
里美有些害怕地看着我。
“啊--!”
我不由叫了一声。
“怎、怎么了?”
“那件夹克!”
不就是我在去年夏天不见了的那件吗?
为什么没发觉……不,更重要的是,为什么里美穿着?
面对着手指着她,嘴巴一开一台的我,里美笑了起来。
“哎呀呀,现在才想起来啊?”
“为、为什么…………???”
“果然,完全不记得了……差不多去年这时候,你晚上喝醉了来这边送给我的。”
喝醉了?
送给里美?
……对了,去年夏天我曾和中学朋友痛饮了一番。
早上起来时头上长了个包,钱包里塞着来历不明的一迭收据,桌上放着泡好的三碗泡面……
那么说来,我喝得过多而在没有记忆的情况下走到“OTIMTIM”,特地把夹克交给里美之后才回家的吗?
嗯,不明白!
“因为你喝得烂醉如泥了……那可真厉害呢。”
里美故意叹了口气。
“厉害?……我做了什么了?”
的确,我第一次喝得那么醉﹝二小时喝光一瓶威士忌,那也难怪了。
﹞,我逐渐觉得不安,里美又再若有含意地笑了。
哇啊,我到底做了什么啊!
“才不告诉你。”
怎么有这种女人!
可恶,回想起来了,在我去喝酒之前,她说过“你穿的夹克不错呢!”一副很想要的样子。
里美这家伙,一开始就打我夹克的主意。
哦,我又想起来了!
二年前拿走了太阳眼镜,三年前是短上衣遭了殃,四年前是……怎么会有这种事!
我在不知不觉中,几乎每年都被里美抢了生日礼物了。
﹝这么说来,今年是看上我的手表了。
﹞我以厌恶的脸看着里美。
不经心地把左手放到背后去。
里美转过身去,“呵呵呵……”地肩膀震动着,她在笑!
一定是看出我所想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