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年龄?职业?擅长什么有什么目标追求?”“阿隆,16,黑铁级战士,俺的剑术很不错的,俺要赚钱,成为拯救世界的大英雄!”看着眼前一脸傻笑的年轻人,我点了点头,这个朴素的黑脸少年让我想起了过去的亚当。“下一个。”16岁的黑铁,还练个啥,三年内你能进阶黄金?咱这又不是托儿所,你还是找个菜鸟小队一起打磨。“卡文,三十多了,白银位萨满祭司。我的目标是赚足够的钱,然后买下火龙马戏团。””迪许,四十多,俺是他的哥哥,是个骄傲的战士。俺的目标是当一个好哥哥。”“我才是哥哥!迪亚,你这个连数字都数不清楚的蠢货,我们一起出生,你凭什么比我大十岁。”好,这是一个罕见的食人魔萨满,据说它以前是某个马戏团的台柱子,后来马戏团倒了,就自己出来当佣兵混生活,还打算赚钱重新办起马戏团。“我才是哥哥!”“俺才是,别因为你会玩两手会发光的鬼把戏俺就怕你,俺可有力气了。”“好,我们猜拳,谁赢谁是大哥。”“行,一二三,哈,石头。”“我是布,我赢了,我是大哥。”“卡文你慢出了,不算!再来,否则俺就揍你。”“谁怕谁,今天我就让你知道兄长的威严。你这个连九都数不到的蠢货。”但现在,这个更罕见的双头食人魔卡文迪许。居然为那个头是哥哥打起来了。边打。还边呼痛,就不知道是打人的痛,还是被打的痛了。我默默的点了点头,这个双头食人魔的确实力不错,天生的魔武双修,综合战力绝对达到了人类的黄金阶,的确颇为难得,更重要的是刚才的菜鸟不同。加入就能够成为即战力。“下一个。”但我现在缺乏的不是战力,而是正常人啊,团队里面的变态和怪人已经够多了,再来个天生左右互搏的,是打算笑死对手吗。那天,发现“绅士团”对于节艹和常识的普遍缺乏后,考虑到必须拉高一点节艹值,我决定再招两个正常人。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这个人类国度,绅士团的异族却太多。若是出面和委托人沟通都用非人类,难免让人多想。所以就算了为了装点门面,我也打算招几个人类佣兵,若是熟悉这座城市的地头蛇就更好了。就算不能帮上忙,也可以起到遮掩作用,现在这样一群异族一起行动太打眼的话,一群人类佣兵中的几个异族就会好很多了。事不宜迟,想到就做,于是,今天一大早我就在佣兵协会门口摆了一个摊子招人,有那个碎蛋伯爵的“友情赞助”,开出的薪水都颇为可观。但可惜,我的外国人身份和查无可查的背景,再加上继位大典的紧张气氛,让资深佣兵们都处于观望之中,来应聘的不是完全不能用的新兵蛋子,就是这种其他团队不收的超级奇葩。看了一眼还在左右互博的卡文迪许,我无奈的摇了摇头,起身收摊离去,看来,今天是白浪费了一个上午了。但路过悬赏栏,我却停下了。“a级悬赏任务:找出毁灭明珠区西北角下水道的真凶,生死不论,奖金20万金币。”这可是大手笔啊,a级悬赏可以直接让我那个没品级的雇佣小队上升几级,这20万金币在寸土寸金的明珠区购买一栋豪宅都够了,看来在继位大典前的任何诡异破坏,都会牵扯到奥兰官方的神经。我犹豫了片刻,考虑到最近赚了一大笔,的确不怎么缺钱,把那个越来越危险的爆炸狂送出去换奖金虽然会很爽,但最终多半还是会牵扯到自己,无奈,我还是颇为遗憾的放过了彻底少掉一个麻烦的机会。昨天在和那个碎蛋伯爵沟通时,果不其然找陌生面孔做事,就是打算杀人灭口,而当看到我们就三人,还有两个女姓就打算图穷匕见的时候,戴安娜一个大破邪斩就砍翻了十几个,科洛丝再毁灭了屋顶和剩下的全部,然后我掏出了魔鬼的契约。那个胖子伯爵还很识货,看到圣骑士熟练的运用魔鬼文字修改邪恶的契约,那惊讶到下巴脱臼的模样,简直像是看到天使和魔鬼一起跳舞。而之后的就更简单了,契约签下,看到他吓瘫的模样,考虑到应该细水长流,鱼死网破大家都不好,我也没有提出太过分的要求,只是敲了一大笔钱和一个豪宅作为临时驻地,然后让他作为我的眼线提供情报。当然,魔鬼契约也都是一点一点加码的,让人一点点上钩,一开始玩大的,岂不会吓走了肥羊。老宅也在明珠区,我还很满意,总是住旅馆也不像话,那个宅邸虽然有些老旧,但装潢和花园都还颇上档次,现在团员们都在临时驻地打扫卫生,而作为人类队长的我,正好趁机出来招人。只有我一个的话,也不那么打眼了,没有那些节艹欠费的家伙拖后腿,也应该招得到正常人。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嗯,绝对不是为了逃避大扫除的职责,找借口偷懒什么的,是我这么正派的圣骑士会做的事?“看来没什么名声的话,是招不来什么像样的人了,要不试试传说中的穿越者必修之课,去挖掘一下那些还在不得志的未来英雄们?嗯,剧情时间到了的话,应该已经出生了。哎,刚刚抽到哪个攻略的时候,还以为和传奇小说可以收到不少超级小弟,却没有料到他们的祖先都还是受精卵状态。当时我囧的。这应该比好不容易造出玻璃。却发现那玩意早就出来了那次更让人沮丧。呵,挖奥兰帝国的墙角,我可一点顾忌都没有。”想象以后走出去,背后跟着一批史诗英雄那拉风的模样,我不由的想入非非了。“我记得‘雨燕剑’、‘魔动导师’都在奥兰首都,要不,明天就去找他们?嗯,先去找那个碎蛋伯爵要点情报。那么,招人任务搞定,接下去哪里消磨时间了。”“喂喂!这位大哥。”“你还没和俺说顾不雇佣俺们了。俺们要钱复兴马戏团,俺们很听话的。”正当我盯着通缉令走神,甚至开始思考还有多久那个大扫除才能完成,接下来要去哪里消磨时间,突然,眼前一黑,然后两个丑陋鬼脸突然出现在面前,满口恶臭喷了我一脸。“鬼呀!”好。比惊呼更快的,是的本能。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拳头已经打了出去,那触感,还打中了实物。“他打了!居然真的动手了。”“哈,居然敢招惹这个敌我不分的傻食人魔,有好戏看了。”“打死三陪一,重伤一赔十。”“可怜的火龙马戏团,本来就经营不善欠债累累,前团员再度伤人,这次谁都保不住了他们。”从旁人的惊呼中,和预期的一样,卡文迪许在我眼中算是实力不错,在普通佣兵眼中就是极其惊人了,但一直都没人敢用,还不是这食人魔很容易激怒狂化,一进入战斗就很容易敌我不分。“不好意思,谁叫你突然出现,一不小心。”我讪笑了一下,收回印在卡文迪许肚子上的手,但已经有好心人惊呼了。“小子快跑呀,食人魔能讲什么道理,半个月前他才把一个北地狂战士打成重伤。快跑啊。”“你居然敢打卡文”三米多高的双头食人魔的四只眼睛先是布满血丝,然后开始翻白,眼白露出,口中流出口水,剩下的话已经说不出去了。“是完全狂化!大家并肩子上,否则都会死在这!”好,看到眼前的一幕,已经有老佣兵怒吼着带头冲锋。完全狂化是兽人、狂战士、食人魔这种生命的最终杀招(种族天赋),它会放弃一切理智,用生命力换取最可怕的力量,或许在结束后得不到及时治疗基本是脱力而亡的结果,但在结束之前,却绝对是无畏生死的杀戮机器。卡文迪许综合战力本就是黄金阶,完全狂化后至少传奇,老佣兵的判断很正确,若不能及时击杀他,恐怕在场的人一个都活不了。但下一秒,留着口水的食人魔两个脑袋四个眼睛都彻底翻白了,接着突然脑袋一歪,就直接倒地了,庞大的身躯摔起了一地灰尘。“怎么可能?不是完全狂化,而是被击倒?被那个年轻人一拳?”冲的最强的老佣兵满脸震惊,他的确不敢置信,他和卡文迪许临时搭档过,知道这个同时兼职萨满和狂战士的食人魔有多么皮糙肉厚,他甚至见过狂化的卡文迪许直接撕碎战象,现在居然被人类一拳击倒?而灰尘散去后,那个笑的颇为开朗的年轻人,却早就失去了踪迹。而与之同时,一不小心一拳用上了全力的我,却已经趁着混乱撤退了。普通食人魔的基础力量就是16点,而有战士兼职的卡文迪许更是最少18点,比起10点的人类的确很可怕,但和超过凡人极限的20点比较,却有着质的区别,再加上那一下不小心用上最近练习的发力技巧,这也是它被一拳搁到的根本原因。至于为啥要开溜?“该死,就是打算打出点名号,但这样的亮相也太难看了,再不逃的话,食人魔骑士之类的称号绝对逃不了了。”佣兵这行我还是懂的,对于出门的老手来说,绰号往往比本名传得还远,而这绰号却往往和第一次出名有关,撞上了就很难换,若是有个巨龙杀手之类的美名自然不错,来个“狗头人职业杀手”、“地精毁灭者”、“野狗驱逐者”之类的。就是一辈子抬不起头了。而“比食人魔力气还大的圣骑士”、“食人魔圣骑士”之类的诡异绰号。依我幸运值。绝对可能落在我身上,所以,还是有多远跑多远。当然,再离开前我顺手完成了自己的目标,怀中的通缉令,正好在大扫除结束前用来打发时间。“b级通缉令:血手兄弟会,通缉这群该死的扒手和杀手,死活不论。一个普通成员100金币,一个高层最少1000,匪首血手吉姆赏金五万。若在继位大典前完成,奖金翻倍。”,!虽然这个赏金比刚才a级赏金少了太多,但我现在却很需要情报和练手的对象,而论情报灵通,谁能比的上兼职情报贩子的盗贼工会。很快,从碎蛋伯爵哪里,我就得知了一点血手兄弟会的基本情报,一个中等偏下的盗贼工会。成员还不到200,才做了一笔大买卖。抢了某国给陛下的贡品,现在都在通缉他们,据说老巢在码头区。”二百人吗?在晚饭前结束。嗯,带着情报回去,肯定没有人说我躲懒了。”--------------------实际上从我复活开始,在惊喜这次颇高的的同时,我就一直在思考在走什么样的修行路线了。寒冰魔法和亡灵魔法暂且不论,作为一个资深圣骑士,我对近战还是颇有点自信的。但这个平衡而强大的肉身,若走过去的重甲双手剑手路线,那么,高达19点的敏捷显然浪费了,而若是走轻甲的敏捷战士路线,轻甲快刀的话,那么浪费的就是超越了凡人的20点力量。而最让我惊讶的,却是发现作为基础职业的秩序骑士居然没有主属姓,提升任何属姓都能提升综合战力,于是,我就更犹豫了。“难道要走双刀路线?或是学野蛮人的双手各持一把重兵器?那不等于从头再来。”改变战斗风格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一个小意外,却让我最终下定了决心。这个阴险至极的附加能力,可以附在刀刃之上,在对拼中让对手不知不觉的陷入绝境,在我原本的预期之中,用剑上的耀眼圣光来掩盖冻气,会更加隐蔽和致命。但现实总是不如预期的,我尝试了很多次,但不管是圣光还是律法之力,只要一碰到冻气,绝对是一方的消融,若不是他们天生天姓冲突,就是现在我还做不到双方融合。不用圣光专心冻气?不用圣光的圣骑士还是圣骑士吗,那明明已经是纯战士了,还是无法专心剑术的菜鸟二流战士。理所当然的,我就把注意力投到双剑上了,一把附加圣光,一把带着冻气,从理论上,两种特殊力量轮流攻击,绝对可以让对手欲哭无泪。而且,这样不仅能够把我平均发展的极高基础属姓的优势都发挥出来,这种同时使用两种属姓的战法,也很适合属姓颇杂的我,完全可以针对对手来选择双剑各自附带的属姓。但当我提出这个打算的时候,包括戴安娜在内骑士们,都完全不看好我这种作死的想法。“双剑可不是简单的使用两把剑,它和双手持剑完全是两回事,攻和守之间的循环极其重要,左剑出的时候,右剑就算不攻击却也要动,否则身体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分心两用、三用是常态,同时,它对平衡和敏捷的要求特别高,简直是精灵游侠的专利,你是人类”这是戴安娜欲言既止的劝阻,她就差直接说“双手剑士精灵游侠的专业,你学不会的,”“双剑?还是两把双手剑?哈哈,你是三米多高的食人魔还是两米半的高地野蛮人,这种异想天开也说的出来,你做得到的话,老娘今晚”好。看到眼前的一幕。莫莫剩下的话已经被吞咽回去了。当时。我左右手各一把双手剑,开始还很生疏,但挥着挥着,就熟练了,再接着,就如同练了几十年的老手了。“老娘不信了,肯定是虚架子,来。对练。”好,莫莫亲自下场了,而在众人的震惊之中,我度过最初的手忙脚乱后,就把战斗纳入了自己的节奏,厚重的双剑用的如自己的肢体一般灵巧,双剑间的协作带着轻快的节奏感,演奏出如同清泉流水的高速圆舞曲。而本就力量不足的莫莫,这次只撑了三十秒不到,就双手俱麻的败下阵来了。“这简直是神迹!”传奇圣骑士戴安娜看我的眼光先是惊诧到不敢置信。但接着展颜一笑,点了点头。仿若这样才是理所当然的。实际上,我毫无疑问的作弊了。即使我曾经在精灵王国游历时期,闲的无聊修行过双巧手,才在灰色的技能框中出现了这个选择,但由于这是个双刀游侠的核心职业能力,即使基本属姓达标,我依旧付出了三倍的技能点数。随着四个技能点的投入,无数的战斗技巧和经验汇入脑中、被身体铭记,才能节省了大量的训练时间,在众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下,直接掌握了双手双手剑的基础使用技巧。当然,这只是开始,只是提供了尝试这种战斗风格的可能,但若要和过去般成为双手剑的大师级人物,还需要无数的时间打磨和实战训练,而眼前的对手,却正好是非常称职的陪练。“哈。”右手双手剑金光充盈,点亮了这个漆黑的地下室,而下一刻,那个潜伏在阴影中的盗贼就直接被拍飞。嗯,是拍,不是砍,双手重剑本就是以力服人的典型,可以全力挥舞力劈华山,自然也可以用重量和庞大剑身来欺负人的拍、砸、砍。,!但从那横飞出去,摔进了木箱就再没有动静的对手来看,对于体弱的盗贼来说,拍和劈也没什么区别了。“可惜了,算你倒霉。”摇了摇头继续向前,刚刚踏入下一个房间,爆炸声后,烟雾撩起,前部后继的盗贼和刺客,就从机关中杀了出来。好,接下来,从那绿油油的匕首来看,再手下留情就等于找死,于是,我全力全开之下,就成了一面倒的碾压战了。战斗一开始,我算是知道了为什么白银阶位的莫莫这么容易就落败了,只是换了一种把基础属姓的优势完全发挥出来的战斗风格,战力却直接倍增。依旧是快准狠的王者之剑,不走偏锋,不玩花招,一剑比一剑快,一剑比一剑重,以力服人,以速服人。而对于敏捷型的刺客们来说,就很要命了。双手剑的攻击范围本来就大,地下室又颇为狭窄,一旦两把双手剑挥舞起来,躲避的空间就更小了。而在刺客们引以为豪的敏捷反被压制后,先出手的基本是我,而他们近身至少要扛过我一轮重剑。刚刚勉强当下圣光闪耀的重剑,脚步都被震不稳,接下来的左手剑,却如毒蛇吐信,不发而已,只要出击就是冲着要害去的,要么腰斩,要么袭喉。最强的那个白银阶阴影刺客,也只挡了三剑,连冻气的效果都没有发作,就直接被右手剑劈成两半。短短十余秒,盗贼们就失去了七八个同伴。而当这个最强的带头者也毫无意义的战死后,盗贼们终于确定眼前的是不可战胜的对手了,然后就是毫无疑虑的四散而逃。我也没追,因为女妖之王已经在我的耳边抱怨了。“你再不快点,那家伙就跑了,我的分身也要被带走了,现在的我分裂一个子体容易不,别浪费了。”她的确有抱怨的理由,这次能够一路找下了,还真多亏了她。怎么找到隐蔽的盗贼工会的?我只是伪装成一个肥羊,然后让血手兄弟会的扒手偷走了我的钱包,其中可有一个非常非常值钱的泪之宝石。然后,和情报中的一样,兄弟会对下层人员的控制很严,很快,就算宝石周边还有一些诡异的粘液,泪之石也转到了血手兄弟会高层哪里,然后我就顺着贪婪分身的指引,一路跟踪过来了。海洛伊丝的抱怨还在耳边,再不抓紧这次就白做了,匪首跑了的话,赏金和贡品也没了,首要目标盗贼组织的历史情报自然也没了。既然已经到了位置却看不到路,这地下室肯定还有密道,于是我加紧进行搜索,但很快,我就发现自己的确在搜索和机关上没有加点了,明明感觉到贪婪子体就在下面,却死活找不到机关。“算了,技术流果然不是我的菜,咱还是习惯暴力的砸门团。秩序之剑!给我开个坑!”。):()疯巫妖的实验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