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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1页)

所幸,钱三万相较于其他几个修钢笔的摊主来说,还算年轻,手艺也慢慢学得多,不只是修钢笔,手表丶时钟丶皮鞋,这些全都修。

一来二去,钱三万逐渐成了这条街上最受欢迎的小摊主,比起那几个糟老头来说,日子好的不知道多多少。

不过,你以为钱三万就会因此过得滋润些了吗?

一开始是的。

直到他发现,自己对面的那个糟老头,明明同样是个老光棍,明明做着同样的生意。

甚至可以说,那糟老头一天下来能挣多少钱,他钱三万比他还清楚。

可是呢,这糟老头却三天两头地有肉吃,有酒喝。

那糟老头藏得很好,从来就没有当面吃过肉喝过酒,但是钱三万天生狗鼻子,前天晚上吃过的,缺少荤腥的钱三万中午都能隔着街道闻出来。

毕竟底层就是江湖,有时候比人多吃一口肉,都会被人记恨。

当然,说的不是钱三万。

反正他觉得自己那不是嫉妒,那是一种莫名其妙,你说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光棍,哪来的钱喝酒吃肉?

更让钱三万破防的是,那老头的生意还没他好!

还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不是说劳动人民最光荣吗!

他如此努力,难道在那个老头眼里一直是笑话吗!

那老头看着他每天向雇主笑脸相迎,有时遇上难缠的雇主,那更是脸都笑僵了,得不到一个好脸色,会不会心里其实一直暗自嘲笑他的不堪?

但谁知道拿糟老头子的钱到底是哪来的?

钱三万最近就想到了一种可能,肯定是偷的!

为什么?

钱三万自然有自己的一套理论,看见他斜对面那茶铺子里的男人吗?

你们快看!

不对,你们看错了,是坐在旁边的那个!

那个喝着茶丶磕着瓜子的黑炭!

那家伙坐的可板正了,一看就是练家子,当过兵的。

这年头,这年轻小伙子,还是当过兵的,连续几天都出现在茶馆里,想也不用想,那十之八九都是公安啊!肯定是来蹲点,抓糟老头子现行的!

那糟老头子一定是偷窃犯,说不定来个修钢笔的,他就偷人家的钱,来买肉吃,所以糟老头子的生意才没有他钱三万的好。

这条街的雇主们也迟早会知道,他钱三万才是这条街当真本本分分的生意人!

什么?他太过武断了?

那糟老头子要是心里没鬼,能这几天都不来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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