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告诉他的,」宋义远说,「那里装着一些机密,最开始,我没有完全相信孟昱州,所以把密码告诉了他,希望等你长大后转交给你。」
宋知禾点头,大概明白了。那位王叔叔不信任孟昱州,后来的事情又发生得可疑,所以开始怀疑孟昱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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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宋义远病房出来,宋知禾手机弹出一条消息。
小叔叔:想你了。
这人……
宋知禾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去孟昱州那里。
推开门,就看到男人坐在床上,百无聊赖地摆弄着手里的手机。他的手指很长,肤色如同上好的白玉,在灯光下带着冷感。
听到声响后,那双幽深的眼眸立马看向宋知禾:「怎么去了这么久?」
宋知禾想了想,还好吧,两个小时都不到。
没等宋知禾说话,孟昱州就接着说:「知知,想你了。」他的声音低缓而缱绻,如同春天落下的雨,在宋知禾的心湖荡漾。
宋知禾无奈:「我才去了一会儿。」
这人什么时候变得那么黏人了。
孟昱州看着少女白嫩的脸庞,愉快感从心里泛起,刚才的烦闷一消而散。他牵起宋知禾的手,眉心蹙起:「手怎么这么凉?」
宋知禾倒是没怎么在意:「刚才洗了个手,等会就热了。」
室内有暖气,她倒也不觉得冷。
孟昱州将她的手掌包住,用自已掌心给他传递温度。男人气血正足,一年四季手心都是热的,也很少感冒。
冬日,身体会畏寒,从而贪恋温暖,这是刻在人类骨子里的生存本能,至今延续。
被温暖裹挟着,宋知禾感到熨帖和舒适,不愿放开手,很快,宋知禾的手就暖了起来。
看着少女的脸色愈发红润,孟昱州更加满意。
到了下午两点左右,宋知禾说:「小叔叔,我要回去了。」
她口中的回去自然说的是回酒店。
「知知,今晚和我一起睡。」孟昱州说,他的声音压得低低的,带着一丝蛊惑的意味。
宋知禾义正言辞地拒绝:「不行,我要回酒店,昨天没洗澡,很难受。」
「那我和你一起回去。」孟昱州说,「我也没洗澡,难受。」
这两日没有洗澡,让他极度不适。
每天早晚各洗一次澡是孟昱州的习惯,他一直很爱干净,到了近乎轻微洁癖的地步,也抗拒与人肢体接触。
可是后来他发现,宋知禾是他的例外。他可以忍受她的眼泪将他的衬衫弄得皱巴巴的,也不嫌弃她凌乱的发丝,汗湿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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