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事来啊,看谁先撕了谁。”李招娣头也不回地往知青点方向走。
王落雪是什么人她比谁都清楚,哼,就喜欢欺软怕硬。
就这德行还想扒上陆知青,也不看看人家陆知青娶的媳妇长什么,她又长什么样。
果然应了那句老话,丑人多作怪。
王落雪气炸了,想要追上去将人骂一顿,可又怕李招娣发疯动手打人。
当初她不就说了她几句,这人硬是记到现在。难怪爹不疼娘不爱,来下乡家里什么都没有给她准备。
林珍珍默默叹了一口气,慢慢拉远与王落雪之间的距离,要不是当初她第一个靠近她,她也不会三番两次地提点这人。
昨天刚来的女知青万青,将刚刚的一切尽收眼底,心里很快便有了算盘,于是往林珍珍的方向走去。
“林知青,我听你的口音似乎是京市,我也是京市的,我们俩之间还挺有缘分。”
林珍珍没有拒绝她的靠近,对她笑了笑,“确实挺有缘分的。”
她记得这是新来的知青,看穿着打扮,家庭条件应该不错,至于人怎么样,还得再看看。
万青眉眼弯了弯,“那我以后叫你珍珍吧,你也别叫我万知青,直接叫我青青,家里人都这样叫我。”
林珍珍道,“好啊,青青。”
万青上前一把挽着她的手,“珍珍,明天早上我要和你一起上工。”
林珍珍点头,“行啊。”
在这种地方,多一个朋友比多个敌人好,哪怕只是表面的朋友。
万青笑了笑,谁能想到她一觉醒来,居然穿成了《糙汉的娇娇知青小媳妇》这本书里的面甜心苦的恶毒女配。
在这本书里,她是女主林珍珍在知青点唯一信任的朋友,也是一次次帮男女主互相化解误会的纽带。
可实际上,他们中的很多误会,都是因为她而产生的。
身为恶毒女配,下场当然很惨,原主最终的下场是被男主设计,丢给了村里的老光棍做媳妇,然后怀孕流产被活活打死。
……
顾青许回来时,远远就看到烟囱冒着白色的灶烟,一辆轮胎带着泥土的自行车停在院中。
她走进厨房,陆云泽正在蒸玉米面窝窝头,听见脚步声他也没抬头,而是低头将野菜切碎,放进锅里。
顾清许看着今天的菜饭,就没胃口,但饭是别人动手做的,她又没有资格嫌弃。
想起房子的事,她开口道,“陆云泽,明天搬到我家屋子怎么样?”
“你决定就好。”陆云泽手上动作一顿,又恢复如常。
有好地方不住,他又不是有病。
当初住这里,还不是因为找不到好的房子,而他又不愿意住在知青点。
“那明天我们就搬。”
“嗯,明天我有空,后天就要上工。”
上工?
一提起上工,顾清许便想起原主之前可没上过工,而是在公社里上高中。今年高二,还有两个月才毕业。
但因为家里突然出事,她一直都没去上学。
学历还是很重要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用了。
看来要尽快去学校看看。
至于上工,她打算找个轻松的活,反正也不靠这个吃饭。
陆云泽挽起的袖子,露出结实而又颇有力量感的肌肉,身体高大挺拔,一举一动充满荷尔蒙的张力,不紧不慢地切菜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