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可以忍受永夜,直到那月亮照耀过身上,暗无天日真正成了诅咒。
王九问了好几个小弟才在果栏找到了一根针。他对着镜子琢磨了很久依然不明所以,于是拿打火机简单地烧红了针尖,在耳垂上穿出一个洞。
很烫,比起打斗的痛要轻松得多,可它确切地在流着血。她本来也是好端端的,因为自己千疮百孔。
哀莫大于心不死。
他觉得那天那个女孩子说得都对,可他不舍得放手,他同样觉得委屈。他承认自己在爱她这件事上犯了很多错,但这三年的分离,这一切的起因,不是这个他造成的。
他不知道以前的自己为什么要做出背叛师门的事,如今的一切是那个他亲手造成的结果,可为什么要一无所知的他来承受这一切呢?
他醒来的时候一切就已经这样了,浑身的伤,被人追杀。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只能一路跑一路逃,最后摸索着存活下来,以这样的姿态。有什么不好呢?□□每个人都是这样做的,他回不去那个正常的世界里,那他只想做得更好而已。
清风霁月的是师兄没错,可始作俑者也是他啊。王九可以替师兄承担所有的罪孽,但前提是,他也要替他拥有那些的爱。若爱的是师兄,而恨的是王九,这未免太过不公平。
他强撑了好几个难眠的夜,他觉得自己病了,居然因为思考自己跟自己的关系而睡不着。他有些时刻甚至希望阿暮喜欢的是蓝信一那个小子,至少是一个活生生的,看得见的情敌。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到底又算怎么回事。
直到有一天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参加阿暮跟蓝信一的婚礼,最可怕的是作为双方父母发言的居然是龙卷风和大老板。他吓出一身冷汗,醒来的时候差点把枕头撕碎——幸好没撕,经书还藏在里面呢。
他觉得情敌是自己也挺好,特别好。
他要跟阿暮说清楚,他不在乎她把自己当成谁。如果是师兄,他要接纳她所有的爱;如果是王九,那她必须重新爱上他。她不是喜欢讲公正么?天平就该是这样,她孤注一掷,而他方生方死。
很公平,没得商量。
于是那天他淋了一场雨,还被扎了三针。最重要的是一句正经话也没聊。
可那是他一生的执着,不会停止于秋风瑟瑟,大雨滂沱。
时间一转来到十月初,阿暮已经很多天没有离开城寨,自己也找不到机会再进去。暴力堂的那些工作被他仔仔细细地分类,从中分析哪些有可能涉及到龙城帮,或是架势堂也行。然后自己按照这个可能性的高低决定工作顺序。
大老板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今天一进门就给了他一拳,不过防住了。
“钟先生的度假酒店明天开业,记得准备。”大老板白了他一眼,愤愤道。
“明白的大佬,我去打个财神像怎么样?”王九及时收回了思绪,并给到一个他认为很不错的建议。
“我不是说这个,礼物我早准备好了,还等你?”大老板往龙头椅上一坐,腿往上一搭,虽是抬眼望着王九,气势却居高临下,“狄秋是商会会长,他也会去。”
王九待理解过来这句话的意思,立刻喜上眉梢:“明白!我现在就熨我的西装!诶老大你看我的胡子有没有必要刮刮?刮完会不会清爽一点?”
“痴线!你自己折腾去,别在这烦我!”大老板一脚踢过来,王九趁机赶紧跑了。
王九召开了一个小部门的紧急会议,经过大家的一通讨论,决定还是不要刮胡子。留着胡子比较有男人味,而且更能体现差异性——主要是针对阿暮身边那几个黄毛小子而言。
剪彩当天,王九难得穿上了一身颜色保守的衣服,深灰色的西装第一次让他觉得自己快要隐没于人群,如果没有人看见他亮蓝色并着狼头花纹的西装内衬的话。不过就算没看见也无所谓,他的衬衣特意做成了V领,一定可以一眼吸引到阿暮。
如果吸引不到,就回去把那群小子都杀了,全是他们出的主意。
今天算出来的剪彩吉时是十七点四十,而狄秋直到十七点半才姗姗来迟。意外的是他只带了两个保镖,以及一个女伴。
阿暮穿着一条看似传统旗袍的银色裙子,领口和上衣的部分全部是传统的中式风格,可旗袍本该开衩的部分却被纯白色的褶皱遮挡,宛如一条游曳的鱼尾。只是这裙子并非普通的面料,而是缀满了层层银丝,举手投足之处如人鱼般波光粼粼。因晚间天凉,她搭了一件浅色的披肩,一头秀丽的长发就这样垂坠在背后。
上一次见阿暮化妆的样子也是在类似这样的酒会上,回忆不算很美好,但他还是一时间看呆了。只是阿暮的目光没有往这边落,不过此刻人多,他完全理解。
直到剪彩仪式正式开始,狄秋和钟先生两个人站在舞台中央,阿暮站在一米后的人群中,带着体面的笑容,优雅地鼓着掌。
王九猜狄秋这次一定给了很高的辛苦费,不然怎么活生生把一件武器变成了一个花瓶。王九觉得很美,但没有灵魂,阿暮还是砍人的样子最鲜妍。
晚宴在度假酒店的一楼,全是自助的宴席,每个人端着崭新镶金边的餐盘,拿着做作的刀叉,装模作样地在食物摆台前浅尝辄止。
真正在吃东西的只有王九一个。大老板很讨厌这种场合,拿了一大盆吃的就坐在角落里大快朵颐。钟先生此刻和狄秋站在宴厅的两头,各自应酬着所谓商界精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