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娇娇对于安远之说的这些事全都予以否认。她在心里恨毒了安远之,还说爱她?愿意为她杀人放火?他就是这么爱她的?这一刻,她盼着安远之赶紧去死!
她以为自己可以逃脱制裁,毕竟安家的犯罪行为她确实没参与,也算不上真正知情。却不知道,这个时候,因为法律的不完善,执法的弹性非常大,像她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逃得掉。
最后,安远之被判死刑。
郑娇娇被判「反革命贪婪罪」,下放农场改造十五年。
宁安没想到安远之认罪那么痛快,她和小桔子一直关注着进展,还想着必要的时候加把火呢。
至于这个反革命贪婪罪,只能说是时代特色了。
现在,国家没有正式颁布的刑法,但是有一部《刑法草案》作为法官们的办案参考,而且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造罪名。
比如,一个二流子偷看女知青洗澡,被抓了现行,但是他除了偷窥,没干什么实质性的事,所以就不好以反革命流氓罪定罪,最后,有人提议,定成了「反革命偷看青春罪」,判了5年。
再比如,有位年轻工人,晚上做梦梦到和车间一名漂亮女工发生了关系,早上醒来很兴奋,到处向厂里人吹嘘,连细节都说得一清二楚。消息很快传到女工那里,那姑娘是个烈性子,羞愤难当,上吊自杀了。年轻工人很快被保卫科抓了起来。最后,这个年轻工人被判了「反革命梦奸罪」,10年。
这要是在后世,这个年轻工人的行为大概可以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给他判个侮辱罪。但是这个时候,没有详细的规定,只能是法官自行发挥了。
最离谱的是「反革命赌博吃屎致人死亡罪」。甲有块手表,他跟乙说,「只要你吃一坨大便,这表就给你了」,那时候的人对手表的热爱超乎想像,于是,乙忍着恶心吃了。甲反悔了,他没想到乙那么豁得出去。为了保住自己的手表,他只好说,「我也吃一坨,就当还你了」,于是,他也吃了一坨。可是没想到,乙吃了没事,他吃了死了。
这件事情闹出来,乙就被判「反革命赌博吃屎致人死亡罪」,判了15年。
郑娇娇在明知道安远之和安家有问题的情况下,依然积极主动嫁给他去享受好生活,她的思想是很有问题的。再加上意图「火烧粮仓」丶「报复革命同志」这两点,判她15年合情合理。
宁安跟小桔子说:「盯着点郑娇娇,只要她不再害人,我们就不管了。」
十五年,她能不能活着回来还是个未知数呢。劳改农场可不是普通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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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之和郑娇娇的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了林庄大队茶馀饭后的谈资,也确实给林庄带来了一些影响。
比如,村里的年轻人更加务实了,他们不再被光鲜的外表所迷惑,更加注重一个人的实际表现,外貌滤镜和家世滤镜在林庄几乎失效了。
再比如,知青点的知青们更加勤劳能干,心态也彻底放平了。
林长民对于这种变化高兴不已,再加上他去公社一番诉苦,得到了领导的安慰和评先进的保证不说,还真要到了实际好处,领导跟他说,下批拖拉机一定有林庄一台。
这段时间,林长民走路带风。大家都知道他心情好,但是不知道他为什么心情好。
有一天傍晚,放学后,宁安在村里溜达着锻炼身体,碰见了林长民,她刚想开溜,就被喊住了,「林宁安,你跑什么啊?」
宁安嬉皮笑脸,「我怕您又唠叨我。让我干活的话就不用说了,我爹娘舍不得。」
她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说道:「谁让我有天底下最好爹娘呢,别人羡慕不来的。」
林长民:「……」
谁羡慕你了?
好吧,他确实有点羡慕。哪怕他人到中年了,也还是羡慕那些能在爹娘跟前撒娇的孩子。像林老二这种十五岁多了还啥都不干就会撒娇的,那都要招人恨了。
但这不是他今天想说的,他都快要被这孩子带跑偏了。
「我今天不说让你干活的事,我跟你透露个消息,下一次公社分配拖拉机,有咱们村一台。到时候肯定需要个拖拉机手,你问问你哥要不要去学开拖拉机,他要是学会了,就让他开。他要是不学,那我就让你建军哥去了。」
林建军,是林长民的小儿子。
宁安:「嘿!您还真够大公无私的。竟然还先告诉我,没有直接让建军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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