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想,或许这个描述更适合奥特曼。
不过当时语文老师批评的时候高瞻远瞩,直视教室最后几排正在打瞌睡的同学,连眼角的余光都没给路明非,所以路明非只能缩缩头,放弃解释了自己的心路历程。
没有人跟他讨论这个伟大的构思,他只能自己不断地构思细节。等到路明非上了高三,这个幻想已经被场景化了:
每次学校办春节联欢晚会,班里那个钢琴十级的小美女柳淼淼在舞台上弹琴,同班男生一色黑礼服围着钢琴翩翩起舞,路明非就托在腮帮子坐在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浮想联翩,想着也许会有一架直升飞机从天而降来接他,有一群黑衣墨镜男以电影里面CIA特工般的冷酷走进会场,沉着嗓子说,路明非先生,不是看春节联欢晚会的时候了,组织在召唤你。
他们会给路明非套上黑色的军服和长风衣,簇拥着他在同学们的目光中离开会场,会场外一架漆黑的直升机轰响着,巨大的旋翼掀起狂风,如刀割面。
那时候无论是小美女柳淼淼还是跳舞的男生,都会停下来呆呆地看着路明非的背影。
这个故事的重点不在于他将怎么拯救世界,而在其他人望向他背影的目光。
超拽!
路明非其实也明白,这份想象不过是打发时间而已。但他从自己身上实在找不到什么优点可以自豪。
对他而言,未来应该就是上一个不出名的大学,在大学里谈个恋爱,出来找份工作租个房子,也许他父母偶尔想起他的时候会催催他结婚,然后他就结婚了,生个孩子,天天上班。
随着这封来自美国的信,他一潭死水般的生活居然要发生点改变了。
可在这次家庭会议中,他就像是个局外人,缩在沙发一角双手老老实实地放在膝盖上,客厅里回荡着叔叔婶婶和路鸣泽永无止境的叨叨。
他起身走出了客厅。
完全没有人注意到他这个主角的离开,剩下的三人依旧争论着这封面试通知书的真伪。
婶婶和路鸣泽有点受打击,如果这封信是真的,就是个天大的狗屎运,十年都落不到一个人身上,却落路明非身上了。
婶婶不习惯这个蔫巴孩子忽然抖擞起来,这样子路鸣泽将来怎么胜过?
路明非回到自己房间,连上了QQ,盯着戴棒球帽的女孩头像看,头像还是灰的,离线或者隐身,反正没有留言。
路明非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他是18个小时以前留的言了,问陈雯雯明天晚上要不要参加文学社的活动。
陈雯雯其实并不戴棒球帽,她有一头细软笔直的长发,很漂亮,用不着拿棒球帽遮掩。
路明非认识陈雯雯是在进校的那一天,陈雯雯很低调地被一辆帕萨特送来,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和一双蕾丝花边的白短袜,长发上别着一只“HelloKitty”的发卡。
路明非班上最惹火的女孩应该是“小天女”苏晓樯,苏晓樯那天一身DKNY,被一辆奔驰S500送来,眼角眉梢都跳荡着骄傲,挥别了她做煤矿生意的老爹之后进班报到,带着审视的目光打量新班里的男生们,也期盼他们以惊慕的眼光回看。
但是男生们都斜眼看着窗边的角落,陈雯雯办完手续之后就捧着一本杜拉斯的《情人》坐在那里的长椅上,阳光照在她的棉布裙子和肌肤上,一切仿佛都是透明的。
“小天女”骄傲了十五年,进高中的第一天就被一个小文艺女青年打败了,满腔的不忿。
偏偏有一个没眼色的男生站在她身边,对着陈雯雯指指点点,压低声音跟“小天女”说,“那个估计就是我们新班的班花了。”
“小天女”何曾受过这等欺辱,在男生脚面上狠狠踩了一脚,掉头就走。
那个男生就是路明非。
其实路明非是个非常坦白的人,他觉得陈雯雯比“小天女”好看,他就这么说了,谁知道跟“小天女”结了整整三年的冤家。
当时围着陈雯雯观赏的,足有七八个男生,每一个都这么想,可是其他人都懂得“默默欣赏”的道理。
后来这些人组了文学社,文学社的核心就是陈雯雯,每周活动,读一些又冷又悲伤的欧美文学作品,还写读后感交给语文老师批改,按照路明非叔叔的说法,读的都是些“中产阶级女白人”读的书,不明白路明非这般脑袋里缺根弦儿的家伙为何会是文学社理事。
对路明非来说,陈雯雯是他生命中第一个女性偶像,给他树立了一个宜室宜家的好女孩形象,而并非学校大众通常认知的楚子寒。
十五岁时,路明非觉得世上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娶了陈雯雯。
路明非觉得自己有点点希望,是因为他是陈雯雯邀请加入文学社的,社长陈雯雯统共只邀请过两名社员,一是路明非,还有一个是赵孟华,描述赵孟华比较简单,他是学校里最可能成为“男版楚子寒”的家伙。
赵孟华也在申请出国,也没拿到任何录取,可这个昏了头的卡塞尔学院居然把面试通知书发给了路明非。
“切一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