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寻澜喝水是信号,是拉小提琴侍者上场的信号。
可当时洛寻澜喝水时完全没想到这,他做事一向谨慎,却在这件事上摔了跟头。
楚初不愿意吃那朵玫瑰,这就让下一步很难进行下去了,喝水只是缓解紧张压力的一种方式。
洛寻澜纵横商场好几年,从没有出过这样的纰漏,还真是让人,头疼啊……
楚初赶紧用勺子挖开了那朵玫瑰,这时候没有一点的舍不得了。
勺子碰到了坚硬的东西,发出轻微的“叮”声,楚初手顿住了,小心翼翼地用勺子舀起。
那一枚圆形状的物品用可食用纸包裹,她拿出小心翼翼揭开,戒指便躺在其中。
该怎么形容
楚初在网络上,在电视里看见过很多别人的戒指,这是第一次别人送给她的。
灿烂而美丽,上面的钻石发着耀眼的光,银色的圆环上似乎刻着什么字。
她拿起,对着灯光便看见戒指内部的英文字母“c&l”
楚和洛。
他们两人的名字排列在一起原来是这样,她手轻轻触碰,凹凸的触感,心跳骤然加快。
嘴角的弧度再也控制不住地,疯狂上扬。
楚初把戒指戴在自己的无名指上,刚刚好,她看着,好满意。
楚初想,她可能是唯一一个,在被求婚时,迫不及待把戒指往自己手上戴的人了,抛下了一切的矜持。
她扑向洛寻澜,使劲搂住他的腰。
“谢谢你,我好喜欢。”
好喜欢他,好喜欢现在。
如果有那样的机器,可以选择存下几个人生中的场景,楚初想,她一定会存下现在。
现代人之间太多的关系,不清不楚地开始,不清不楚的结束,至少他们现在有了个,堂堂正正的开始。
楚初把那捧玫瑰带回了家,想尽一切办法挽留住玫瑰的花期。
最后挽留不了,还选用其中一片玫瑰花瓣做了书签。
洛寻澜看得很清楚,在那一捧玫瑰凋谢以后,他带回了新的玫瑰。至此许久,家里的玫瑰一直都是新鲜娇艳的。
楚初不喜欢戴戒指,但是洛寻澜送给她那枚戒指,她却一直戴在身上的,用洛寻澜送的项链穿过戒指,戴在脖子上。
洛寻澜也很喜欢她的戒指,晚上他伏在她身上,额上的汗水落下的时候,他盯着她戴在胸前的戒指,目光都变得有些凶狠,带着一种强烈的势在必得。那样的洛寻澜让她觉得有些陌生,可她也很喜欢。
在求婚之后的第三天,洛寻澜对她说。
“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和陈卓、卫容隽一起吃个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