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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2页)

他就说:“是,学的新东方烹饪。”

黎也尝的是口辣,被他逗呛,咳得上气不接下气,靳邵脸拉着归拉着,手脚倒飞去给她接杯水,边喂边伸掌在她下巴接着怕她漏水,场面一度滑稽。

一顿饭磨磨唧唧地吃完了,靳邵收拾碗筷,黎也跟在他后边,两人闲聊着,黎也谈起刚才跟秦文秀通电话的事,说不去聚餐了。

靳邵出来的时候没说什么,他一直就不过问她家里的事,她也不愿意细说,当年到最后他也只是知道她回去找她妈了。

“在哪儿吃饭?明天我送你过去。”

“不用。”黎也翻着秦文秀挑的咖啡馆地址给他看,“不吃饭,我自己开车去一趟。”

-

过了年节,街头恢复往日忙碌,咖啡馆地点要经过拥堵校区,黎也提早一小时出发就堵了一小时。

秦文秀这么多年唯一不变的还是那副爱好的面子,什么境地都要穿得体面、吃得体面,除了那年在医院待过的日子,黎也还真没见过她有过狼狈落魄的时候。到的时候看见她,还是十年如一日的光鲜亮丽。

黎也坐下,无言之后寒暄,秦文秀说:“太多年没见,不知道你现在爱吃什么,干脆坐坐算了。”

黎也笑了声:“你以前也不知道。”

秦文秀脸部有一瞬间僵硬。

“就知道我不爱吃葱花。”黎也说,“因为那时候总说我挑食。”

她又深深低下头去。

时间真的会沉淀一切,上一次对坐而谈,氛围糟糕得不能看,黎也一度觉得要恨她妈一辈子,也没有,更长的时候她几乎忘记这个人。

黎也看着她,说她也没老多少,白头发挑不出两根,她笑说都染了几回了。

“还是老了。”秦文秀捂着杯沿,敛眸瞧着桌边的绿植,眉目的疲态褶皱,俗粉掩盖不了。

离得近了,黎也才能端详她,脖子到耳根,露出的手背,淤青,红痕,这也是只有在医院那时,才在她身上见过的。

电话里没说太明白,黎也差不多也猜到。

世界上哪那么多又有钱又管得住裆的好东西,她这辈子的运气就拿来遇到过一次,也没好好珍惜,后来倒是想好好过日子了——前段时间她闹到酒店,跟那小三撕了个天翻地覆,狗血又好笑,那个男人第一次打她,她就知道,她已经没有那个运气了。

她这辈子说光彩也光彩,深品了也就这么回事,翻来覆去的成为别人口中的几个笑话。

倒一直是个聪明女人,万事都要给自己留退路,带走一个五岁孩童,黎也问她要怎么养孩子——她丈夫手段厉害,也够绝情,帮着小三把她告了,终归是各退一步,离婚财产她拿不到多少,但她攒的那些金银首饰都可以带走,这么些年,也套过不少钱,大城市是待不下去了,换个小地方,养个孩子再安享晚年,不成问题。

听到如此清晰的规划,她恍惚地回到那年分别,秦文秀分明也可以这么做,拿着一笔钱,带着女儿回到小地方生活,她的女儿甚至告诉过她,自己不在意环境如何落差,只要能过日子,母女俩相依为命,足够了。

那年这么想的只有她的女儿,她只是把女儿当成自己的退路,拿一份高额抚养费,再长远地利用她的优秀和光明璀璨为自己谋一个老有所依。

直到后来不需要她,态度敷衍,交流匆忙,她猜秦文秀的冷血或许无数次想过如何抛弃她,最后却还要站在一个无辜又无能为力的制高点上。

黎也恨死她,也爱过她。

年少时光不堪回首,多少次因为母亲的过去而被折辱,她为抛此抗衡,名声尽毁,遍体鳞伤,可她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个母亲。

她自小嘴笨,不会说话,秦文秀泼辣,小点儿的时候瞧她被欺负,都要拉着她上门讨说法的,她暴脾气有一半都随妈。脾气性格样貌,母女俩是最像的。

当年她愿意跟秦文秀走,一半是自觉亏欠,因她每次和黎伟光吵架后说出的那句“要不是你我早就跟你爸离婚了”,一半是对这个母亲有从小的滤镜。

她当秦文秀至少会爱她。

至少会。

可是没有。

她一再相信,又一再认清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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