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手机传出到账提醒,地上男人动了动僵硬的身体,迟缓地坐直起来,露出怀中抱着的一把破旧二胡。
男人的头发很长,乱糟糟,不知多久没洗,胡子拉碴,脸上的表情木然。
“要点什么歌?”他问,声音像是从破风箱里拉出的。
男人抬起头,看见了程珩一,麻木的眉眼忽然活络起来,“程医生,是你啊。”
“之前你点的歌,我回去学会了,就拉那一首吧。”
岑眠听男人的语气,好像与程珩一很是熟稔,也没问是谁转的账,见了他就以为是他付钱点的歌。
男人盘腿坐着,二胡抵在腿上,持弓拉琴。
刺耳的声音直击岑眠的耳膜,像是锯子在拉木头。
二胡时不时还拉劈了,她感觉到脑仁一抽一抽的疼。
许是因为太难听了,惹得行色匆匆的路人们频频侧目,有小孩捂嘴偷笑。
偏偏男人拉得投入,闭着眼睛,沉浸其中。
虽然他二胡拉得实在不怎么样,但在听了一段后,岑眠还是辨认出了其中熟悉的曲调。
男人拉的音乐是五月天的《盛夏光年》,她最喜欢的一首歌。
“……”岑眠悄悄抬起眼,看向程珩一。
感受到她的目光,程珩一垂下眸子。
岑眠撞进了一双清朗的眼眸里。
偷看被发现,她一时不知所措,别过脸,躲开了他的目光。
一曲终了,总算结束了对大家耳膜的折磨。
男人似乎也不甚满意,用手指擦了擦弓弦,不好意思地笑道:“这首曲子不适合二胡拉,我再多练练。”
“已经很好了。”程珩一说,他的手搭上岑眠的轮椅,“今天天冷,你也早些回去吧。”
男人将二胡重新抱回怀里,冻得干裂的嘴角咧了咧,“回去也一样冷,不如在这儿热闹。”
他见程珩一推着轮椅,看向坐在轮椅上的岑眠,粉色羽绒服裹得严实,小小一团,眼睛润得仿佛能沁出水来,粉雕玉琢,跟瓷娃娃似的,正好奇地打量着他。
男人见过许多种的目光,嫌恶他的、鄙夷他的、可怜他的、不敢看他的,却头一次见如此纯粹的目光,没有掺杂任何的情绪,像是一捧纯净的清泉,不曾沾染杂质。
“哎呀,这是你妹妹吗?”男人这么问。
大抵觉得以程珩一的品行,推断出程家人才能养出这样干净的女孩子。
程珩一沉默半晌,回道:“算是吧。”
岑眠皱皱眉,呛道:“谁是你妹妹?”
“是姐姐。”她认真纠正说。
“……”程珩一斜斜地睨她。
岑眠仰起脖子,下巴翘得高高,“我比你大。”
程珩一无奈地望她:“是,只大了七十二天。”
闻言,岑眠稍稍一愣,她记得程珩一是十月出生,而她是八月,差了两个月。
但不知道他是怎么算出那么精确的数字的。
她没多想,轻哼一声,“七十二天也是大。”
程珩一说不过她,毕竟是事实,手掌在她乌黑的脑袋上压了一下。
岑眠摇了摇头,将他的手甩掉。
动作自然而然,仿佛以前做过无数次。
过往相处的时间太久了,这样的斗嘴总是常态。以至于谁也没有意识到,以他们现在已经生分的关系,做这样的举动并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