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馆里有几个人和我搭讪,我发现我在监狱待久了,看谁都感觉像是犯罪分子。他们热情友好的目光投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感觉他们脑子里都是那些不可描述的黄色废料。
虽然不排除有这样的可能,但如果是以前,我根本不会这么想,我只会觉得他们是想和我套近乎,以便赢取我哥的信任和青睐。
我第一次讨厌自己有别人口中所说的那样好看的皮囊,因为我感觉自己像是一个空壳子,是一副只有外表而没有灵魂的画。
其实我是喜欢美的,皮囊本来就是轻浮的,但当轻浮的东西富有质感和意义,它就变成艺术品。我曾经觉得我自己就是那种艺术品,可是如今我却觉得那种我一直以来引以为傲的意义消失了,我变成了一个空虚的皮囊。
我不想和那些人有过多的交流,便是看到他们眼神的一瞬间我就挪开了目光。我不知道我这样做是否会因为不礼貌而给我哥带来一些名声上的损害,但是我做不到坦然地面对,我不想看见他们——除了我哥以外的陌生人。
我哥其实应该是感觉到了的,可是他没有明说。那次拉斯维加斯的秀场结束之后,我们很快就坐飞机回去了。
途中我哥一直抱着我,像是那种看着自家小孩的妈妈一样。我其实感觉脸有点烫,但是没有拒绝他。
其实我们都有太多话想说,可是那话他多到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也不知道该从哪一个点开始。那些话像是带着蜜的砒霜,感觉吞噬的瞬间会有一些我们都不想面对的东西出现。
那是什么东西呢?
那些东西就像上膛太多次的火枪而在关口摩擦出的火星,被放在地上发出呲呲啦啦的动静。它在静默着等人去触碰它,然后在下一秒接触的瞬间摩擦爆炸。
可我们都不想让它爆炸,于是都选择了闭口不谈,让那枪上的火星像接触不良的电线一样一直待在地上。
呲啦,呲啦。
呲呲啦啦。
回到家后的第一件事,我就好好地倒饬了一下自己。
虽然在监狱里我也没有每天蓬头垢面,反而我应该是整个监狱里最干净的一个,但是监狱里还是比不得外面。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猪圈里再干净也是猪圈。我没有要恶意诋毁监狱里犯人的意思,这只是一个刻薄的比喻,用来强调一下不同的标准——我不能以一个监狱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而是应该以监狱外面人类世界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务必要让自己看起来跟曾经一样帅。
我剪了个清爽一点的短发,然后回家把自己身上用山茶花味的沐浴露狠狠地洗了好几遍。
洗完之后,我身上的皮肤全被我搓得通红,这样往镜子里一看就像那种被施虐并泰然若知的bottom,让人有一种忍不住想摧毁的冲动。
真够变态的,我居然对自己有冲动。
我开始有意识地健身,然后出门涂一些防晒。健身倒不是很难,因为我本来也不抗拒运动,就是出门涂防晒这个事情,我一老忘。而且偶尔涂了一次也总感觉脸上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弄了几次之后我就放弃了。
不过其实我也不需要弄那玩意儿,老子天生细皮嫩肉的。虽然在阿利斯待了四年,可那地方都是棚子盖着,遮风避雨的,如果不是有意出去那些空地的话,根本晒不到太阳。
俗话说得好,知难而退,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那东西不用也罢。
我不知道我哥是不是推辞掉了很多工作,因为他开始花大把的时间待在家里。
其实我是喜欢他呆在家里陪我的,因为他以前总是很忙,他现在有这样的时间陪着我,我其实很开心。
他在家里陪我,有时候无意识地吃饭或是无意识地收拾东西,做着做着就会突然开始盯着我。
我后来才发现,其实他是一直在盯着我,只是顺便做一些那样的事。
我以为他会在那种注视下慢慢地靠过来,但他没有。我有几次都感觉自己的脸都快被他盯穿了,便正脸过去直视他,然后他像那种突然被正眼瞧的小狗一样,眼睛弯弯地笑起来看我。
这样的瞬间,总让我觉得有一种莫名的悲伤。
我本以为自己要一辈子待在那个充满人肉气息的监狱里,至于到现在和我哥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觉得是我赚了——我本就不配,这是我多得的。
「……林远珩。」
「怎么了?」
「你盯着我干什么?」
「我就是想多看看你,想了四年了,我……那些没看的不知道怎么补回来。」
家里变得比以前要简洁很多,我说想和我哥一起去逛商场给家里添一些东西,我哥说好。他每次看着我的时候眼角总是红红的,我一开始是以为他的化妆师卸妆太用力了才会那样,后来发现他洗完澡出来看着我的时候也是那个样子。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就假装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