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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2页)

我其实不是一个会因为环境而伤春感秋的人,一切发疯的源头应该都来自于我自己,可是在这样的时刻,我突然很想告诉我哥,我爱他这件事情。

我坐到我哥身上,抓着他后脑勺的头发强迫他仰起头,然后命令他开车门。

我哥说让我别闹,可是我像是疯了一样坚持这么做。现在想来这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因为当时我们的车停在老城区,而且那会儿是凌晨三四点钟,很有可能遇到抢劫犯或是开枪的家伙。

可是没有办法,我当时是一个疯子,这么想来我哥也不是什么太正常的人,他居然真的纵容我让我把车门打开,我和他两个人一起从车里出来了。

我也不知道我要干什么,只是突然很想看一看天上有没有星星月亮或是即将出来的太阳。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朝远处看,没想到还真有。

照着巨大老城区的天空上方有一轮撕破乌云的旭日,那一枚日光像是有温度一样,我感觉我浑身上下都燥热难当。

我哥顺着我的目光看着那太阳,我回过头来看他。他的侧脸在那样稀少的光线下有一种很硬挺的视觉效果,像那种艺术展会里的裸体雕塑那样俊美又硬朗。

我仿佛听到远处传来一两声沉闷的声响,而后沉寂的四周让我感觉这世界上就只剩下我和我哥两个人。

我想起我哥第一次站在拉斯维加斯的秀场,那时他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名气的小模特。我记得他那天穿的衣服,是一件像飞机机长一样的贴身挺拔的制服,但是他的肩上没有肩章,而是两片用金色盘扣贴住的橄榄枝式样的小布片。

他的胸前是那种像宫廷里的人才会穿的那种盘综错杂的白色纹扣,衣服的下摆把他的腰线掩盖在黑色的西装裤里,在衣服和裤子交接的地方是写着「HarveyLin」的巨大参赛姓名名牌。

那时他的面容很苍白,像一个刚从水里出来的游泳的人。他脸上上了妆但是却感觉很肃静,只有他深邃的轮廓让一切看起来有一点血色。

我想起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顺上摸上我哥的手,然后把头靠到他的肩上。

我哥轻轻地摸了摸我的脸,我突然有点难受,因为他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也是这样摸我的。

「林远珩。」

「怎么了?」

我把整个人的重量都放到我哥身上,这么贴着然后仰起头看他的脸:

「我全世界最爱你,我非你不可。」

「我不能没有你。」

「你的全部我都喜欢,我只爱你一个人。」

「我爱你。」

我觉得我的声音不是很清明,在那种荒谬的环境下有一种嗫嚅的感觉。我哥紧紧抱住我,我可以顺着他的衣领看到远处拉斯维加斯东部灯火通明的商业街,我听到他在我耳边向我重复这些我跟他说过的话。

可我们都没有意识到这样的话在电影里是主人公分别之时或是离别之夕才会说出的像悲剧一样的挽歌,或是士兵上战场之前对恋人留下的一定会回来的承诺。我不知道,我们都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一刻,他的心跳声混着呼啸的黄沙,传进我耳朵里。

我意识模糊中想起之前问过他的关于世界末日的话,突然觉得我哥说的话很对。就算明天是世界末日,就算世界末日就在下一秒,就这么静静地等着,等它来,和我哥靠在一起,在世界末日的时候和他死在一起——

我觉得,这确实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这次回程的时候飞机途经旧金山,我哥带我去了一片特别美丽的海湾。在那里我们买了一只带夏威夷果的抹茶味冰激凌,上面点缀了我喜欢的像玻璃碎片一样的细长水晶糖,它的口感有点像披萨,但是很甜。

我哥好像还没有从上次我醉酒抱错了人的「事故」里原谅我,我吃完了冰激凌之后凑上去想要亲他的时候,他居然没有主动靠过来。

我顶了顶腮帮子,决定这一次不惯着他。

其实那件事情确实是我的错,但是我越不占理的时候我就越不想承认。那些所谓的爱情鸡汤告诫不就是这么说的吗:

爱情中两个人相处就需要有退有进,虽然没有说到底是如何进退,但是我想我可以随便滥用,因为对象是我哥。

果然,我哥看我没有再一次贴过来而是走到海滩边蹲着看海水后,终于忍不住主动走过来蹲下来,掰过我的脸亲了一口。

我假装矜持的没有原谅他一副要哄的样子,他就气笑了:

「是你做了错事,还怪我了。」

「我做什么错事了?」

「你抱别人。」

「谁让你当时不站在那?都是你的错,都怪我太信任你,我以为你会一直看着我,所以就以为你会一直站我旁边,结果你根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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