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们可以确定的是,对面的人他们惹不起。
叶修看着小胖子,就感觉自己很头疼。
他认出来了,这是卢国公程阿蛮的傻儿子——程鹏举。
程阿蛮,三朝元老,大乾帝国卫国公。
胯下大肚蝈蝈红,手中宣花斧,打遍天下无敌手。
太宗皇帝刚登基的时候,铁勒进犯边境,程阿蛮领兵出征,三斧定天山。
打退了铁勒之后,程阿蛮乘胜追击,北上两千多里,打通河西走廊。
一路杀到了狼居胥山,在狼居胥山举行了祭天封礼。
自此,草原诸部再不敢南下入侵。
班师回朝后,太宗皇帝为表彰程阿蛮的功劳,封其为冠军侯,食邑五千八百户。
高宗皇帝赵宣和登基,感念程阿蛮的功绩,又加封其卫国公。
可惜程家人丁不忘,三代单传。
到了程鹏举这里,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原以为,能把这小子培养成一个大将军。
谁承想,这小子对文韬武略全都没兴趣。
整日里就干偷鸡摸狗的事情,一点小公爷的做派都没有,倒像是个市井泼皮。
五年前,叶无忌父子进京。
因为叶修的一句“贱名好养活”,六岁的程小公爷立刻去了官府,改名程狗蛋。
为此,程阿蛮把他吊在歪脖树上三天三夜。
在藤条棍棒的加持下,才勉强把名字改回来。
可不知道为什么,这小子就相中了叶无忌。
说什么要把自己的姐姐程简壁,嫁给叶无忌不可。
五年后的又一次重逢,叶修就感觉自己的脑瓜子嗡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