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琢终于睁开眼帘,挣扎,狠狠说:“不行,我要起床,拿到这个月上班全勤,可多三百元。我好久没吃三文鱼,够我买一盒解馋。”
程明纶哭笑不得,只觉得他可爱。
第02章
简琢对目前的生活无甚意见。
一开始是不习惯。
但是,斯宾塞说了,人类最伟大的进化是适应环境。
简琢深以为然。
放三年前,他万想不到自己会过现在的日子。
程明纶做医生养家。
原说他不用工作,在家玩也行,但他过意不去,信誓旦旦说要搞事业。
同居后,转眼过去两年。
简琢至今没找到一份合意工作。
不是工作内容不够体面,就是工作时间不满意,要么同事合不来,又或是老板太过讨厌,还有不擅和客户交流,业绩压力过大,等等等等……
最长的干了五个月,短的一天就跑。
简琢自称万辞王,说不定能写本一百个行业体验指南,到时大卖特卖。
于是又嚷嚷着要当作家,每日一回家就沐浴更衣,擦好护手霜,然后虔诚端坐在电脑前,打开文档。
写没两行,就说要找灵感,打开视频网站看小猫小狗,再回过神——该睡觉了。
他嘻嘻哈哈玩到现在,简历上仍写不出光鲜履历。
但他不着急,因为还年轻,总觉得尚有大把青春,可随意抛掷。
他的性子也一向这样。
以前还在陆家时,大哥把他送去过一堆兴趣班,他每个试过去,没一个能行。
但那时,他还是金贵的陆家小少爷,就算学个三脚猫,老师依然对他鼓掌盛赞。
话扯远了……
简琢不是很想回忆起陆家的事。
大哥也早就不是他的大哥了。
他现在只有程明纶。
反正,程明纶有出息就行。
简琢觉得,一对伴侣中一个好强另一个就得绵软。
要是双方都强势,只会两败俱伤。
他不介意做躺平的那个。
各种意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