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弗会生气的。”凯莎挑高了眉。这孩子穿着昂贵西装就往草皮上躺,幺子就是幺子,有恃无恐。
“来不及了。”迪克闷闷地回道。
凯莎拍了拍艾斯脑袋,让艾斯离远些。尽管为了不让礼服在舞会前弄脏,凯莎披着薄风衣,她还是怕不小心弄坏了这套礼服。
她牵起裙襬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我只是,”迪克说,“我就想不通。为什么芭布斯不邀请我?”
凯莎低头看了眼。
“是啊。为什么?”
这其实是反讽。可迪克没听懂,还受了鼓励,一股脑坐起来开始抱怨。
“对吧?!我以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凯莎怜悯地俯视迪克,不知道该同情芭芭拉比较多一些、还是该同情现在的自己。
“你有没有想过那可能就是问题的重点。”凯莎反问。
迪克瞇起双眼,满是防卫地反击道:“怎么,朋友区又有什么问题了?你这莫非是经验之谈?”
凯莎就不说话,平静地继续俯视迪克,想知道要等多久、迪克才会开始为他此刻的情绪性发言感到懊悔。以往每次迪克作完之后都会懊悔万分,然后挨个去道歉,可要说下次敢不敢,结果是敢。优点是会反省,缺点是只反省。总之不改。
迪克梗着脖子硬是和凯莎对望了快两分半,直到艾斯嚎了一声,才惊醒似地变得垂头丧气。
“很抱歉。”迪克说,用双手摀住脸,“刚才那是完全不必要的恶毒。”
“我原谅你。”凯莎淡淡回答,“反正我没感到伤害。”
这是真的。她已经不会为着提姆的事多伤心了,何况相较于提姆本人的所作所为,迪克这顶多算是个小小的踩脚趾行为,压根不疼。
至少此时此刻凯莎是这样想的。
“我就这么说吧。元媛舞会对女孩子很重要,一同出席会被视为交往,所以如果你没打算和芭芭拉跨出朋友区,那不如就让芭芭拉先和别人交往。”
凯莎说得事不关己,也确实如此。“瞧。我不是相信命中注定,可芭芭拉又不蠢。要是那个人不合适,她会不分手吗?要是她确实爱你,她会不醒悟吗?如果对方合适,她也不是用恋人的方式爱你,那你为着她元媛舞会不带你发脾气,意义在哪?我看不见,请指出来。”
迪克坐在草地上,瞪大双眼、说不出话,嘴巴像鱼一样,张开又闭上。他垮着肩将手放在膝盖上的模样太沮丧了,可以为此拍一部短电影。
“你的想法是?”凯莎鼓励道。
迪克更沮丧地垂下头。“我……我嫉妒。”
凯莎点点头,又问:“你嫉妒。那你准备好和芭芭拉跨出朋友区了没?”
迪克不吭声。答案当然是没有准备好。
凯莎就继续给迪克分析了。“所以你瞧,既然你没准备好,芭芭拉当然有选择的自由。而且你肯定也这么想的,否则你不会和科里走得近。你就是想弄明白。”
这部分,虽然凯莎感觉对科里不大公平,但既然科里就喜欢迪克,那能怎么办,试着试着也许就成了,那也未必对吧。设限太多搞不好扼杀了可能性。
迪克低着头,思考了会儿。
然后他抬头,用最不解的眼神和语气,问:“为什么你在评论别人感情的时候就这么头头是道、胸有成竹,面对你自己的情感问题时就束手无策?”
凯莎昂着下颔,垂着眼帘斜睨迪克。
“我究竟是何德何能,让你想接二连三地踩我脚趾?”她悠悠地叹。
迪克脸红了,往后跳起来。“不不不,不是的!我不是想那不是讽刺,我是真的好奇才问的!我实际上认为失败带来的经验很重要呃,我是不是越弄越糟了?总之,我的意思是。”
说话的时候,迪克又是揉脸,又是抓头发,把打理好的造型弄得一团糟。但反正他是迪克格雷森,哥谭金童,哪怕他穿着刚从地上捞起来、三天没洗的衬衫出门,也会帅过一整条街的人。天生好看就是这么回事。
凯莎双手环胸,左脚轻轻点着地面,做出半开玩笑的不耐烦貌。
“你的意思是?”
“我知道的,”迪克再次垂头丧气,脱口而出:“我该记取前人的教训。别担心,我不会让芭芭拉或科里在舞会上出糗的,那很糟,我懂得。”
就这时候,凯莎还以为迪克的意思是他不会像达米安或提姆那样,让芭芭拉或科里处于她当年的境地。
所以凯莎说:“你懂就好。别再让这种错误在你们韦恩男人之间延续下去了,真的很烂。”
这句话大部分是带刺的玩笑;一方面,重提此事让凯莎情绪不好,她带刺,另一方面,她想快点结束话题,因此她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