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骞。”孟绪初只是用力看着他,眼眶泛红:“为什么?”
落日一点点从树梢里隐没,映在孟绪初眼里金黄的余晖也一点点消逝,像某种珍贵东西的逝去,拼命想要抓住却加速流失。
江骞顿住了,这一幕带给他极大的震撼,让他恍惚想起第一次见到孟绪初的时候。
落日、海风、贝壳、还有追逐落日的漂亮男孩,画面鲜活得仿佛昨日,不可抵挡地撞进脑海。
“因为见过你,”良久,江骞说:“见过你,然后喜欢你。”
他垂下眼睫,笑容一时变得有些苦涩。
其实他像他这样的人,本来不应该说什么一见钟情的。要是他出去告诉别人,说他也有过纯洁的少年时代,有过纯情的幻象,一定会被笑掉大牙,而且不会有一个人相信。
但事实就是那么发生了。
或许骨子里有亚洲血统在作祟,没人知道,江骞钟爱亚洲面孔。
所以他十八岁那年,第一次在圣塔克鲁兹海滩见到孟绪初时,一切就都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他就是那个最罕见、最美丽的亚洲面孔,柔软又白皙,即便笑着也是内敛含蓄惊人的优美。
穿一件五颜六色的无袖背心,海风呼呼从他领口贯入,江骞看到他光洁的额头和白皙的肩膀。
那时候的孟绪初,肩膀的皮肉细腻匀整,没有半点伤痕,脖子上挂着一串贝壳项链,随着他的奔跑追逐琅珰作响。
江骞看得入了迷,刚想走进却被同伴打断。
等他再回过神,海滩上追逐落日的亚洲男孩已经不见踪影。
那个瞬间,他还不知道这是怎样一种错过。
当时他正处在那个说出去不会有人相信的,纯洁的少年时代,拥有一切被视为年轻人独有的乐观、天真的质量。
于是他也天真地以为他们在校园里还能相见,到时候他会好好地认识孟绪初,表明来意并追求他。
可惜的是,再一次见面却用了很多年。在索马里海峡,在破碎的船上,在充满刺鼻消毒水气味的抢救室门口。
孟绪初躺在血泊里,而他肩膀上多出了那道江骞没见过的,很深很长的疤痕。
那天江骞第一次感受到一种夹杂着茫然、酸楚、和遗憾的疼痛,隐隐在心里泛滥。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你的毕业旅行。”江骞说。
“我没能在学校里找到你。”
过去很久很久,江骞都无法描述最初瞥见孟绪初的那一眼的感觉。
他只嗅到一种很熟悉的气息,像是错觉,又像是夹杂在童年夏天里炎热的微风,因为不知所起,所以分外令人沉醉。
直到他终于得到机会,怀揣着隐秘的期盼来到孟绪初身边,第一次将他抱进怀里,他才想起来。
想起年幼时去山里狩猎,见过的一种五彩斑斓的鸟儿。
孟绪初在他怀里肩膀轻轻抖动的时候,和那种鸟扑腾着翅膀在树叶间腾飞的模样很像,羽翅迎着落日的金辉,那么美丽弱小,又那么生气蓬勃。
那是赛恩斯第一次放下猎|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