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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凌平安非要自己舀饭,舀好了再端给凌三:“爹爹,你的。”

“谢谢安安。”凌三接过来,等儿子舀好了给他先夹一筷子香椿炒蛋自己再吃。凌三吃饭的速度非常快,是他从小在暗卫营里训练出来的。这几年稍微慢了一点,但是也比凌平安快许多。他便吃两口,停一下,偶尔纠正一下儿子拿筷子的姿势。

凌平安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筷子拿得不好:“我才刚开始学嘛,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厉害了。”

这点凌三倒是很赞同,也许是随了另一个人,儿子从小学东西就很快,三岁的时候说话就很利索了,凌三给他买的启蒙画本,学过一遍就会记住。

吃完饭,凌三去洗碗。没一会儿就听凌平安在外面喊:“爹爹,村长爷爷来啦!”

凌三迅速把碗收拾,就出了厨房,远远看见村长和一个中年男子沿着小路往自己家走来。

凌三提前去把院门打开,远远地村长就对他挥了挥手。凌三虽然不爱和村里人打交道,但是村里有需要的时候,他也会去帮忙。有一年有野猪下山,刨坏了村里的地,还伤了人,就是他去把野猪抓住弄死的。最后全村人一起吃了顿杀猪菜,也是那之后许多姑娘对他芳心暗许,让媒人上门。如果可以,他可能会偷偷选择把猪宰了。

“凌小子!这是镇上李府的采买,这次他们府里有贵客上门,想要头鹿。找到我这儿来了。我寻思着,咱村里就你能在这个时候猎头鹿了,这不,就给你介绍过来了。”村长一副“你看我多为你着想”的表情。

凌三不太理解地看向中年男子:“这才开春,鹿刚饿了一个冬天,身上都没啥肉,不好吃。”

李府采买客气地解释:“在下也只是听命办事,家里主人一定要一头幼鹿,要活的,幼鹿肉嫩,也不算怠慢了贵客。”

凌三点了点头,又真诚地说:“幼鹿不好抓,还要活的,得加钱。”

李府采买扔了个钱袋:“这是一半定金,三日之内送到李府,没有问题就给你结尾款。”

凌三掂了掂钱袋,少说也有四十两,一头幼鹿八十两,非常划算,便点头应下了。

凌三从袋子里拿出一锭五两的银子,递给村长,多谢他又给自己介绍买家。李府采买摸了摸胡须,觉得这个猎户长得好看,但是却有点太憨厚了,五两银子在乡下够普通农家一年的嚼用了,就这么送出去了,完全可以回头送只野兔野鸡啥的,一只不过几十文。

村长起初不接,凌三说自己不缺钱,才接了。

三方都很满意,村长又送了李府采买一段路,凌三住得偏,他家门前没有能走马车的路,得走个大半里才能走到村道上。李府的采买马车停在路口,李府采买别过村长开心地上了车,没有人知道,那头鹿李管事给的预算是两百两。

凌平安也听到了爹爹接了猎鹿的活,就问他:“爹爹什么时候去啊?”

“明天吧,先去山里转转。”

凌平安撅起小嘴:“那你肯定不会带我一起去了。”

凌三抱歉地看向儿子:“没办法,他们这次给的有点多。够咱俩吃好久的肉了。”

凌平安一听,那确实有点多:“行吧。那我就在家里玩一天吧。那你今晚上要给我讲故事,把新买的画本都教了。我想多认点字。”

“好,安安真是爹爹的好儿子。”凌三说着就用脸去贴儿子的脸。

凌平安用小手使劲推:“哎呀,好扎啊,爹爹你该刮胡子了!”

凌三讪讪地摸摸自己的下巴,不好意思地说:“一会儿就刮,明日要不要送你去村里找小花他们玩。”

凌平安摇摇头:“我就在家里玩。”在家里等爹爹回来。

“好,那我把周围的陷阱再检查检查,你明日也不要出院子。”凌三住得地方就在山脚,山中是有野物的,但是他在这里住了那么久,已经把有杀伤力的大型野物都清理得差不多,这些陷阱机关不止是对付野物,还有可能会遇到的坏人。虽然边山村民风淳朴,但是凌三还是不放心,就在小院周围做了很多陷阱和机关,保证居心叵测的人敢来就有来无回。

凌平安甜甜地说:“嗯。爹爹不要担心,你也要快点回来。你一回来就能看到我啦。”

你在教我做事?

慕廿辞这次来青州,是为了躲他的祖父,也就是慕家的前任家主。老爷子眼看着他年纪越来越大,这都已经过了而立之年四年多了,完全没有给他留个后的打算。

虽然慕廿辞从17岁谈婚论嫁时就说了自己是个断袖,打死不会祸害别的姑娘。老爷子想,是个断袖也行啊,只要不影响他抱孙子,但是这都过多少年了,别说孙子的影儿了,就连个身边人的影儿都没有见到。

老爷子今年年底就要过八十大寿了,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八十大寿之前必须领个人回来,不拘男女。是个女的最好,今年进门,明年就抱曾孙子。如果是个男的,就去族里抱养个男娃儿来养。慕廿辞的爹从小就是个散漫的性子,没有一点经商的天赋,年少时只会呼朋唤友天天吟诗作对,唯一的用处,就是生了一个贵妃女儿,一个慕廿辞。现在年纪大了,就办办诗会酒会,或者去其他州府游山玩水。老爷子的其他儿子能力也一般,生的儿子一个不如一个,只有指望慕廿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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