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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2页)

我穿了件浴袍,伤口结痂的腿露在外面。我的肤色原本不算特别白皙,只因中枪亏了血而显得异常苍白。这时喝了酒又才洗过澡,皮肉热腾腾地泛出薄红。

不知道裘路衫对这两条腿存的什么念头,我看它们颜色像三文鱼,还挺新鲜的那种。

他指尖摁在疤痂上,微微使力往里揿,继而又在那上面打圈。“洞长起来了,嗯?”

他说话的音量和吐字都像在呻吟。他说着,指尖对准疤痂中心做了个戳刺的动作。

这种暧昧度是一步步试探堆叠而成的,从最初为我披外套、拭去发梢上滴下来的汗、绑鞋带。

我没有声严厉色去制止他,而是同样用温吞吞的语速对他说:“裘路衫,你得让我舒服了,我才好好给你出主意。除非你交到了新的朋友。”

他交不到朋友。优秀的人不都是孑然一身的,他似乎未曾考虑过这点。

他离不开我,因此老实了一段日子。

新当家离奇垂幕隐身,只在电话会议中出声,外面少不了揣测纷纷,议论不休。这些风言风语,裘路衫不吝于尽数转达给我,目的是让我认命——我和他在外人眼中已成了一丘之貉,一双狼狈,我们捆绑在一起了。

我的名声都败坏了,流传最广的说法是我和裘路衫暗中勾结,控制了程策。原话更难听,叫“珠胎暗结”,这段绯闻居然很多人信。

这简直就是危言耸听!

裘路衫讲述着这一切,洋洋得意。“有我在呢,管他们怎么说。”他握住我放在桌上的手,扮演起知心之交。“等这段苦日子过了,我带你出去,我们做光明正大的伙伴。”

“那你可得加把劲了。”我说。

奥利给,大力给我折腾出点奇迹。

电话会议虽用不着露脸,裘路衫依旧万分谨慎。我和程策被隔离在两个房间里参会,房间里还守着两个大汉,手掏在口袋里,随时准备开上一枪。通讯用他们带来的电脑,开完会就拎走。

“谁说错话,就射另一个人。”裘路衫如是吩咐他们。

我和程策彼此牵绊着,都不敢冒这个险。

裘路衫将我们收走的手机也物尽其用,找了人角色扮演。

我得知有这一茬,是有回开会,风控总监发言时说道,最新出台的某某法令,金总昨日第一时间转发到了工作群,大家要积极组织学习、相互传达。

除了应付裘路衫频繁的探访密谈,其他时间我都过得百无聊赖,宅子里的佣人也是。没事干的时候,他们便三三两两凑在一起,七嘴八舌地嚼片子。话题无非都围绕着屋主人。不过他们很少直呼我和程策的大名,怕我们听见,他们给我们俩各取了代号,程策叫“小窝囊蛋”、“傻儿子”,我叫“太后”、“狗头军师”。

照顾我起居的彭阿姨,模样酷似碧眼狐狸,最为两面三刀。在我面前她安分克己,寡笑寡言,永远低头“嗳”对所有要求。转到背后摇身一变就成了社会活动家,到处散播我的“私房秘辛”,法力堪比卓伟。这座小岛如果有独立的社交平台,我每天都挂在热搜上塌房。

我“太后”的名号就是她起的。

我给了她一个下马威。

这天晨起,她进来打招呼,道貌岸然地叫我“金总”。

我阴阳怪气自诩哀家:“哀家饿了,要用早膳。”

暗号遭到了破译,我的花名于是从太后变成了狗头军师。

我对狗头军师这个称号倒很满意,我确实是狗头军师、裘路衫职业生涯的指路冥灯。只要裘主公有所咨询,我都能做到事事有回应,样样没着落,越帮越忙。

裘路衫破除万难升了职,他那五根手指头能数过来的亲信跟着鸡犬上了天。这帮人有个共性,越是德不配位,越是无知无畏。

裘路衫土匪当县令,我是农民当师爷,虽说五十步笑百步,可我毕竟受过程奔的熏陶,我们要好的时候,他把他那一肚子好水坏水向我倾闸灌输。就算是纸上谈兵,我至少晓得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好主意,什么馊主意。

巧妙的馊主意就像邪门功夫,人汲取之后先会产生“我变强了,神功即将大成”的错觉。裘路衫就是这么个状态,飘飘欲仙,摇摇欲坠。

裘路衫对我日益依赖,探访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也不全谈正事,谈正事花不了那么久。很多时候他都在诉苦,咒骂不服他的绊脚石和“小人”。

我专注、温和地倾听,不时点头,当一个合格的垃圾桶。三寸不烂之舌有时不如安安静静提供情绪价值,这份倾听带来的陪伴感使他很受用。

程策老幽在隐蔽的角落里远远看我们,当心裘路衫对我的一举一动。

他会看见裘路衫近得不能再近地挨上我,他看见裘路衫一瞬而过不尊重的小动作,看见裘路衫霍而跳起,扬起手要揍我,我嘴唇动动,他悻悻地坐下。

我很久没伸展拳脚了,形象是猪八戒戴眼镜,日益接近高级知识分子。装到极致,连庄严宝相都要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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