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方当事人保本理财到期以后,想要进行兑付,却被告知我方的保本理财本金全部损失。”
“保本理财的本金全部损失是什么情况?”
“按照法律金融有关条例的管理规定,保本理财要保证投资者和理财人的本金。”
“这是有着明文规定的。”
“来海银行不兑付我方的理财产品本金及其利息。”
“这严重损害了我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和法律权益,我方要求来海银行对于我方进行赔偿,归还本金以及利息。”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这一次庭审的委托和陈述。”
苏白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内容陈述的非常的清晰。
简单来说,就是来海银行没有按照法律要求来进行兑付。
打官司,是为了要求来海银行支付应当对于他们委托人,当事人应当兑付的本金和利息。
在听完苏白的陈述后,审判长扭头看向被告人席位。
“被告,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你方有没有需要进行陈述的。”
余曼春坐在被告人席位上,平静的抬头看向原告方席位,然后开口:
“审判长,我方申请驳回原告方的所有诉讼请求。”
“并且我方认为我方没有任何的责任,不承担任何的赔偿。”
在这话一说出来,原告人席位上的姜维瞬间就不淡定了。
啥意思,说这话是啥意思?
他的本金全部都给爆雷了,买的保本理财产品现在一毛钱都不想赔偿,还不想承担任何的责任?
这不耍无赖嘛!
只是还没有等姜维开口,余曼春就继续翻了翻证据材料开口:
“审判长,我方要提交新的证据。”
“在刚才的证据交流环节,我方已经看过对方的证据了。”
“对于对方提交的保本理财证据,以及购买的是保本理财产品这一点我方并不认同。”
“我方提交的证据则是,当初原告方购买理财产品中具体的协议内容。”
说着这些话,余曼春将具体的协议,交给了一旁的工作人员。
而后工作人员将其交给了审判台上的审判长。
余曼春继续开口:
“根据我方提交的材料当中很明显的显示,当初在第三方平台签订购买我方理财产品的协议当中,就有一句理财风险大,该产品并不是保本产品。”
“原告人一直在陈述我方的理财产品是保本产品,这完全不符合事实,所以从这一点来看,我方认为应当驳回原告方的所有诉讼申请。”
面对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苏白愣了一下,购买的产品并不是保本产品?
这是什么意思?
很快,合议庭在翻看完被告方提交的新的证据以后,将其转交到了原告方席位。
苏白着重的将刚才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非保本理财这一块的协议内容看了看。
然后又对比了一下自己这一边提交的证据。
自己这一边提交的保本证据,是当初在第三方线上购买时的标签,标签上显示的是保本理财,无理财风险。
通过这一证据,来认定购买的是保本理财。
可是对方呢。…对方出具的是购买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