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有些莫名其妙的兴奋,然而这莫名其妙的兴奋在迎上他眸中厌恶的情绪时,便倏地熄灭了。
我忘了,我们之间有血海深仇。
我忘了,他舍不得杀我,是因为我和二哥长得像。
可我不要他对着我的脸去怀念另一个人,我不要当替代品。
我凭什么当替代品。
我眸中忽地淬了恶毒的光,在他表情逐渐变得有些怅然之际,我语气恶劣地开了口,打破了他给自己编造的美好幻境,「顾崇风,沈从钰早就死了,你好好睁大你的眼睛看看,我到底是谁。」
顾崇风终于回过神来,好似气极了,猛地踩上了我的手背。那处有道疤,扭曲丑陋。低头望去仿佛还能看到当初流出汩汩鲜血的场景。
那处伤,是沈从钰送给我的。
我的眼神忽地变得有些阴冷,可在他伸出脚踹我时,那眸中的情绪又不可避免地变得迷离。
是,我喜欢顾崇风。
眼底泛了红,只不过用鞋尖轻轻一碰,我的全身仿佛都泛起一阵战栗。胸口心脏跳得剧烈,我舒服地喟叹一声,却克制住了自己去亲他鞋尖的冲动。
我在沉沦。
但我很冷静。
我沈淮从不当替代品。
我是九五之尊,是一国之君。
那我便理所应当拥有这世界上最好的东西。
比如——顾崇风。
***
我隐藏得很好,所以顾崇风并未发现我对他生出的异样情愫。他将我囚禁在宫中,嘴上威胁着要折磨我,却并不对我下手。
我都快以为他喜欢我了。
但我在笑得喘不过气来的濒死之际,却也能清醒地意识到,他并不喜欢我。
而且毫无可能喜欢我。
可我偏爱勉强。
手背上的疤时时刻刻都能被他看到,可他一次都没有询问过。他便也不知道,那是他每每瞧见,便每每伪装成正人君子的沈从钰,在受气时往我身上留下的印记。
伤口深刻见骨,而且不止一处。
踝骨处自然也有一道疤。
那处的皮肤被沈从钰亲手用烙铁烫烂,那处的骨头被沈从钰用棍棒打断。
顾崇风说他讨厌瘸子。
当然,我也讨厌。
所以在杀沈从钰之前,我也把他的踝骨打断了。
他死前的神情历历在目,明明十分可怖,我却只觉得异常痛快。
世人皆道我冷血心肠,竟然忍心手诛自己的胞兄。可只有我知道,这二十三年来,冷血心肠的人从来都是他沈从钰,不是我沈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