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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番外 傅沙vs白昼1(第1页)

我叫白昼。

是个很奇怪的名字。

我妈在外地生下我的时候,恰逢那个城市白日最长的一天,当地人称为长昼。那天能看到太阳的时间有十七个小时,也恰好我妈没有什么文化,护士问孩子的姓名,那个女人懵懂的看了看窗外的阳光,随口赐了我个字眼。

昼。

长大之后我总是在想,或许有的时候,你的命运和结局从出生那日已经注定了,就和出生证明上冷冰冰的名字一样。

有些讽刺,出生那天也是我距离‘太阳’最近的,唯一时刻。

我妈没有钱,剖腹产,在小地方的医院住了几天就出院了。

那会小镇的医疗条件有限,再加上我们没有钱,穷的叮当响,路过的小偷都会抹泪留钱救济的那种,所以,我真不知道那个女人是怎么拖着骨瘦如柴的身体,将我一点一点养大到会说话会走路的。

我没饿死是个奇迹,但是,女人死了。

黑发人送黑发人。

我那时候太小了,不怎么懂死亡的概念,我只是大概明白,或许我再也见不到这个女人了。

俗称,阴阳相隔。

虽然她总是打我,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但总归会护着我,给我吃的,会在我生病的时候守在床边一言不发的看着,讲到这里,不要误会,她并没有你想的那种在床边彻夜不离的守着我,是为了什么伟大的母爱,她不会送我去医院,不会喂我吃药,她只是想看我什么时候会自然死亡。

但我太能活了,以至于长大之后,我看着手掌绵延不绝的生命线,总想一刀隔断它。

那个女人会一直说什么‘如果没有我的话,她会过得很好’,说什么‘没有怀孕的话就好了’,有时候喝醉了,她便会喋喋不休的念叨另一句话。

她说,如果我那晚没有加班晚回家就好了。

直到她自杀死亡那天,我才从邻居唏嘘的言语中知道,她是被人强了,所以才有了我。

哦,我真该死啊……

我不太懂什么是火化,我大概明白,那个女人从一个人类的模样,变成了一堆粉末,被禁锢在一个方正的盒子中。

邻居的好心人让我将名为骨灰的东西撒向大海,给‘母亲’自由。

我没有体会过母爱,说直白点,我也没被人爱过。

我想,是因为我年纪太小了,人生才过了个位数而已,生活阅历还不够,未来会有机会的。

他妈的,我想,小时候的我真是个傻逼,不是小时候没被人爱过,我是这辈子都没人爱。

我蹲在海边,看着一望无际深蓝色的海水,我在想,我是不是应该跳下去。

噗通,咕噜,咚,啊!

算了,这事儿想想就罢了,我胆子小,不敢跳,双腿都打颤。

之后,有个名为女人朋友的‘友人’来找我。

原来,那个女人最后还是心软了,我猜她并不希望我死,只是不知道该把这个生命如何处置。她自杀之前联系了唯一的朋友。

可她或许不知道,这位朋友,其实就是当初害她被强的人。

那位朋友故意灌醉了女人,将她羊入虎口。

可惜,我那会实在太小,根本理解不了成年人的弯弯绕绕,想着,反正一个人留在那里也是等死,不如和这个漂亮姐姐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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