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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2页)

等到告别仪式到了尾声,果然按照一贯的例子,慕伯汉国王开始赠送礼物。先是送了给宾客的,都是贵重的东西。然后才是给流浪艺人的,相较于给宾客的,就显得普通了很多,不过看艺人的神情,应该也是满意于此的。

其他人有慕伯汉国王夫妇做表率,自然也要跟着给艺人们送礼,路易莎也让侍女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旧衣服和金银币。

“鲁道夫一世陛下真是很精明呢,瞧瞧今晚的告别仪式,办的一点儿挑不出错,但他实际的开支其实没有想象的多。”告别仪式结束后,在回去的马车上,吉娜忍不住说道。

鲁道夫一世就是慕伯汉国王,不出所料的,他用了这个名号。

路易莎正把玩着刚刚收到的礼物,这包括一枚钻石戒指、一卷未经剪裁的红色高档毛呢布料、一块够做一条外裙的织金锦缎、一条刺绣腰带。这都是慕伯汉王后做主,送给她的礼物——男性贵族们的礼由国王赠送,女性贵族这边当然由王后送出。

钻石戒指不怎么样,指环用的金子要比钻石值钱很多,毕竟这用的是一颗白钻……此时宝石切割技术不太好,刻面加工最为坚硬的钻石更是困难重重,这颗戒指上的白钻是利用其晶体天然的形状镶嵌的,发挥不出钻石火彩的优势,就显得非常黯淡。

此时珠宝用的钻石大多都这样,所以除了有色钻石,白钻并不受欢迎,价格也低。不过再怎么样,这也是宝石,所以一个钻石的金戒指,始终是值一些钱的。拿来做一份庆典临别时的赠礼,也拿得出手。

“这是怎么说?看着宾客和艺人都很满意,这应该是花了大价钱才有的效果啊。”路易莎说道。

“您肯定没注意到主桌上的情形!我刚刚为了替您送礼,来回跑,看的很清楚呢!”吉娜连忙说道:“我听到几个主桌侍奉的贵族议论,国王鼓动慕伯汉的大贵族给艺人送礼,最后那些慕伯汉大贵族真实支出可比一般告别仪式大得多。”

“甚至就连伯爵这样安排坐在主桌的外国宾客也不能免俗,至少比预计的多送了一倍礼物。最后还摘下了自己的钱袋,里头的金子银子不算,那个缝了珍珠宝石的荷包也作为礼物,给了一个表演最让他满意的杂耍艺人。”

侍奉主桌一干王侯的,也不是普通的骑士或骑士侍从,基本都有不低的爵位。这种场合让他们侍奉并不是羞辱他们,而是一种看重,对本人更是荣耀……所以那些人知道内幕,并且真能随口说出来,也不是不可能。

“其他人送的多了,鲁道夫一世陛下少送一些,就看不出什么问题了。至于艺人们,只管拿到自己想要的、荷包鼓鼓就是了,谁会管那些钱财是从哪儿来的?”吉娜最后还撇了撇嘴。这倒不是对那些流浪艺人不满意,而是不满鲁道夫一世,觉得他这个人太会算计了。

鲁道夫一世的所作所为肯定不讨人喜欢,但考虑到他的处境、手上能动用的筹码,又不得不承认他很厉害——如果可以,谁不想做个可以大手大脚摆阔,其他人说起来既嫉妒又赞叹,慷慨起来堪称骑士楷模的诸侯?花钱谁都会,但不能花钱,结果却和花了钱差不多,这更是本事!

“对了,刚刚鲁道夫一世陛下还想和弗兰哥尼亚公爵口头达成一桩婚约呢,结果没谈成。”吉娜想起了什么,又八卦了起来。

“什么婚约?”这话不是路易莎问的,而是同样八卦的另一个侍女。而其他人虽然没说话,但这个时候也纷纷竖起了耳朵,包括一向稳重的雨果夫人……毕竟,八卦谁不喜欢呢?

“是为了汤玛斯少爷和伊凡娜公主……汤玛斯少爷的未婚妻两年前不是去世了吗?那之后公爵和公爵夫人一直想为他再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最近已经差不多订下是‘欧特维尔的让娜’了。现在鲁道夫一世陛下突然这样说,显然是想拉拢弗兰哥尼亚公国为援手。”

‘欧特维尔王国’是位于南罗兰西的国家,这本身没什么可说的。弗兰哥尼亚公爵夫妇要是想给汤玛斯这个长子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这个级别是应该的。

“这也没办法吧,阿尔萨斯公爵一系在慕伯汉还是太弱了,这甚至不能和当初的‘西岱伯爵’相比——不管怎么说,‘西岱伯爵’被选为瓦松的国王后,后续的国王就是父死子继了,而并非是由诸侯们一次次‘选举’产生。”

“如慕伯汉这样,慕伯汉国王很难摆脱大贵族的影响发展起来。”

“这种情况下,联姻算是少有的能用的手段了。既不会刺激到慕伯汉的大贵族,又能实实在在拉拢到盟友。”路易莎的话说到这儿就没有往下说了,主要是剩下的她不愿意说出来。

她不愿意说出来的部分是,阿尔萨斯公爵当上慕伯汉国王,乃至以后成为‘罗马皇帝’,要说立竿见影的最大好处是什么,也只能说是联姻了——政令税收什么的,一个大家选上来的、没多少实权的国王是不用想的。

实际的好处没多少,就是名头好听不少,多了国王和皇帝的头衔。而这样的名头在没有实际增加土地的情况下,要进行变现,还真就是‘结婚’最方便!

王子们不必说了,原本除了继承人可以娶个高级贵族的,现在基本上每位王子都能娶到个出身高贵、嫁妆丰厚,甚至能带来土地的女士了。公主们也是同样的道理,慕伯汉国王能够出不错的嫁妆,那就很大机会能嫁给强大的诸侯。哪怕手头拿不出多少钱,只要置办一份过得去的嫁妆,退而求其次的联姻人选也有很多。

路易莎之所以不愿意说这个,是因为这样看起来非常完满的好事,实际上却是让慕伯汉的王子公主,尤其是公主们,都成了橱窗里的商品。毕竟,愿意为了一个名头就做冤大头的人不是什么时候都有,譬如这次的弗兰哥尼亚公爵,这就导致这完全是买方市场。只要有人愿意‘买’,阿尔萨斯家族根本不在意对方是什么情况。

上一位慕伯汉国王、罗马皇帝在位时是这样,现在这位鲁道夫一世看起来也是这样。

虽然这个时代,贵族都可以说是婚嫁市场上的商品,但像阿尔萨斯家的女孩那样‘卑微’的还是极少数……路易莎是听说过那些贵族男性背后如何编排阿尔萨斯家的女孩,包括公主的,大约是有一种物伤其类的不忍吧。

“正是如此啊!不过弗兰哥尼亚公爵显然更在乎实惠,对伊凡娜公主做儿媳毫无兴趣。”吉娜无所谓道。

路易莎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便做总结道:“说起来,伊凡娜公主才11岁,和汤玛斯表哥不太合适,再寻找一桩也好。”

“汤玛斯少爷今年28岁,有什么不合适的呢?如果不是之前的未婚妻去世,早就结婚了——接下来伊凡娜公主的结婚对象,只可能会更糟糕。”吉娜奇怪地看了路易莎一眼,似乎是不解她怎么会得出那样的结论。

路易莎沉默了……她的确是一下忘记了,此时男女双方年龄差距巨大的婚姻是非常常见的。平民中尚且如此,贵族的联姻中也不少见,毕竟联姻最重要的是利益,至于男女双方的年龄合不合适,根本不在考量中。

像伊凡娜公主那种情况,空有公主名头,没有强力的娘家,连一份丰厚的嫁妆都没有,想要嫁一个年岁相当的王子,几乎不可能。想来,更可能是某个死了妻子、已经有合法继承人的诸侯,未来会成为她的丈夫。

这样的诸侯,对那些身份地位足够高的女性贵族,是缺乏吸引力的。而如果他们依旧想找一个有着好名头的年轻妻子,就只能是伊凡娜公主这样的空架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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