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鹫小说

秃鹫小说>中世纪女领主三春景笔趣阁 > 第62章(第2页)

第62章(第2页)

嗯,她的话也全是实话,哪怕将来菲利普王子成为瓦松国王,路易莎也不是他当国王的时候嫁的啊。婚礼本身的级别还是王子妃的级别,不是王后的。

“能有什么闲话?”海莲娜倒是无所谓:“您就放心吧!凡是见到您的人,不会认为说您要给国王做新娘是放肆。只会觉得,您这样的人物都做不成王后、戴上后冠,那‘王后’也不过如此,原来国王也不是事事都能拔得头筹!”

海莲娜的这番话可谓是‘先见之明’,之后来迎接‘巴尔扎克伯爵’的队伍,凡是离得近一些,看到帘子拉开的马车里的路易莎的,都有差不多的想法。

这个迎接队伍由本次的东道主派出,主要由骑士队伍和乐手队伍共同组成。他们都身着盛装,五彩缤纷,是典型的庆典气象。

其中,打头的是两个小号手、两个铙钹手、两个定音鼓手——这些都是足够响亮的乐器,最适合吸引人注意,并制造热闹的节日氛围,所以一般都是迎宾乐队中排在前头的。此时他们吹响欢迎宾客的乐曲,确实一下就将气氛烘托出来了。

这个时候,路易莎才真有了一点儿自己是来参加大型庆典的感觉……

再然后,是数名鼓手、吹笛人,他们夹杂在一群骑士侍从中。这群骑士侍从,有两人牵着驮马,马背上是他们一部分人的行李,上面还盖了一块丝绸,遮盖了行李杂物。另外还有两人,牵着上有宝鞍的好马。

他们这些人后面,又是四个骑马的骑士,每个人都穿了崭新的盔甲,并且手持长矛。这当然不是为了战斗,礼仪性质是最主要的。

4个骑马骑士后则是乐队的最后一部分成员,一些弓弦乐师。他们的乐器多种多样,有琉特琴、小提琴(和后世的小提琴看起来差别极大)、绞弦琴、菲德尔琴等等。有的琴用琴弓拉,有的要拨弹,还有的是按键的……这就是古代吧,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形成所谓的‘规定’‘形制’‘最佳’,就很‘自由’,百花齐放的。

按照惯例,由弓弦乐师们陪伴着的就是迎宾队伍中最重要的人了,一般都是贵族……没毛病,‘主角’总在最后登场嘛!

事实也没错,弓弦乐师后紧跟着的是一位骑马的年轻骑士,穿着十分气派,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王侯。走近一些,看清楚他身后侍从举着的旗帜了,才知道他是上一任‘罗马皇帝’所在家族的人,而且应该是近支(纹章非常像)。事实上,他是新任‘慕伯汉国王’的侄子,他代表自己的伯父来迎接巴尔扎克伯爵一行。

他的身旁,只落后半个马身位置的,是两名骑士,也是他的同伴,一看就知道同样是王孙公子。

迎宾队伍上前,前面的人又让开了一个开口,‘慕伯汉国王’的侄子这才和自己的伙伴一起上前,和骑在马上的巴尔扎克伯爵打招呼。

“哦!伯爵!首先是上帝欢迎您,其次,我代表我的伯父也欢迎您,当然,我本人也欢迎您!”这个年轻人跳下马来,躬身说道。

“很高兴能得到您伯父的欢迎,我来祝贺他……”巴尔扎克伯爵不紧不慢地下马,将手递给对方,回应了这句问候。然后才指了指一旁的华丽马车:“那儿是我的女儿,我的继承人,她也一同来祝贺!”

因为在马车上,不便回应,路易莎便微微探出身子,朝这位年轻骑士点头致意。

巴尔扎克伯爵说话间注意到他们的队伍里还带了猎鹰,高兴地说:“……再好不过了!剩下3天,我们可以一边赶路,一边打猎取乐!我记得,从这儿到普法尔茨,中间可是要经过一些适于打猎的森林的!”

显然,伯爵被认为是这次庆典很重要的客人,迎宾队伍走了三天的路程来迎接。当然,这也有他作为慕伯汉人的‘外宾’,礼宾规格自动升半级的缘故。古今中外都是这样的,对‘外客’,总是会格外客气一些,礼多人不怪嘛。

伯爵说完话发现,对面的年轻人一点儿没有刚下马问候时的机灵,像个呆头鹅一样愣住了。不只是他,跟随着他下马的两个同伴也是一样——他很快反应过来这是为什么,然后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当然只能是因为刚刚探出身子致意的路易莎……哦,伯爵深感有一个美貌的女儿,着实是一件愉快的事。至少看着年轻人们,无论是再出众的骑士,也轻易被攻破,真是说不出来的自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伯爵这个人也挺恶趣味的。

就这样,和欢迎队伍汇合之后,路易莎他们一行再次上路。这一路因为多了乐队,时不时就会有音乐响起——乐队似乎是演奏一阵、休息一阵,这样的。

“看起来,那位阿尔萨斯家族的爵爷,已经完全被您迷住了!”队伍在距离普法尔茨宫廷不远时,海莲娜注意到某位骑士更频繁地找机会接近路易莎的马车,忍不住打趣路易莎。

这也是她们一直以来像朋友一样相处的结果,不然身为侍女的海莲娜怎么敢调笑路易莎?

‘阿尔萨斯’正是即将加冕的慕伯汉国王的家族姓氏,所以说那个来迎接他们的年轻贵族是‘阿尔萨斯家族的爵爷’……说实话,这也算是尊称了,对方此时真不一定有爵位在身。毕竟年轻贵族不少都是‘光头阿哥’的状态,只有一个骑士身份是真的。

就算王室宗亲,情况好一些,可阿尔萨斯家族情况特殊,就不像是能给旁支年轻人捞爵位的样子呢……实在是阿尔萨斯家族太弱了,原本就是慕伯汉诸多公爵、伯爵中不上不下的一个,就算机缘巧合当上了国王,底子也太差。

“别说这样的话!”路易莎轻轻拍了一下海莲娜的手背,轻声说道,十分之端庄。

“哦!您总是这样……有时候真看不出来您是个十几岁的少女,而我马上就要30岁了。”海莲娜这个年纪,在此时决不能说年轻。但可能是因为没结过婚,也可能是一直以来专注于炼金术,总之整个人状态十分年轻,有一种‘轻快感’。

这在此时很罕见,不过路易莎倒觉得正常……后世的独立女性,不到30岁算什么?没结婚的话,状态和海莲娜差不多的一抓一大把!

海莲娜说着,视线投到了车外:“看起来我们快要进城了,路变得好走多了……这次住宿似乎要安排在城里?这一点真的很不错,毕竟现在夜晚已经很冷了,我可不想住帐篷。哪怕是最好的毛皮制作的帐篷,也不如正经的屋子。”

“因为普法尔茨宫廷就在城里啊。”路易莎跟着说。

宗教贵族的统治核心就在城市,他们一般也不会想说扼守要道,防备敌人,住到军事化明显的城堡里。因此,宗教贵族的宫廷设在城市里,这是非常合理的。也是因为宫廷在城中,在普法尔茨举行庆典,来宾大多都能安排住在城里。

如果不是这种情况,要么就得住帐篷,要么就得住临时搭建的木制建筑——说实话,后者也不会很多,结果就还是得搭帐篷。

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