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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第1页)

“但是,这依旧是一厢情愿的美梦。那些东方人可以失败一次、两次、三四次,但最终只要有一次胜利就好了。但十字军一方,每次都是事关生死的决战,而输一次就要输掉全部……从我的角度来说,战争进行到这一步,一切已经结束了。”

“你是这样判断的,是吗?”沉默了一会儿,路易三世却语气轻快说道:“虽然对十字军不再抱希望的人很多,但这样直接下结论的并不多,敢于下结论本身就需要勇气——很好,一个彻底放弃幻想的统帅,这对所有人都有好处。”

要说路易三世完全不在意十字军东征已成徒劳,这是不可能的。他坚持要来一次东征,除了他本身就对战争狂热,同时还得洗刷十年前那次的耻辱外,也是有骑士的情怀在发作的。而骑士情怀么,其实多少是有些被教会PUA的。

如果不是自诩‘主的战士’,单纯为了财富,又怎么能两百多年间前赴后继前往东方,不计其数的人将性命丢在那里,哪怕局势对他们不妙时也总有人挺身而出?要知道,从很久以前开始,十字军东征就是一项亏本买卖了!

路易三世作为君主,是离权力很近的人,倒是没那么容易被宗教迷惑。但生活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要一点儿影响也没有,那也不可能。

只能说,路易三世始终还是更在乎自己的执念……如果十字军能够重新兴盛,在东方维持存在感,这固然是最好的。如果事情不可行,那获得短暂的胜利也可以。他只要辉煌的胜利洗刷自己曾经的耻辱,由自己的儿子完满自己作为一个战士的荣耀就可以了。

纪尧姆毫不意外路易三世最终会有这样的反应,点点头道:“我很高兴,我和您在这件事上达成了共识。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谈一些更具体的了,按照您说的,您会帮助我……”

“是的,帮助你,这是朕的许诺。”听到纪尧姆这样急切,路易三世反而笑了。像是任何一个会教导自己孩子的父亲一样说道:“你不该这样急切的,我的孩子,你这是将自己的弱点露给了别人,这对谈判很不利。”

“或许吧,但如果这原本就是最重要的,假装它不重要其实并无意义。”纪尧姆当然知道战场上‘实则虚之,虚则实之’那一套,可有的时候最重要的战场其实没有伪装的必要——真要是为了迷惑敌人,布置的兵力也少,结果被偷家,那就得不偿失了。

“好吧、好吧,谁叫你如今完全被爱情点燃了呢?有些头脑发热才是最正常的。”这让路易三世真正相信,纪尧姆并非是要报复任何人。现在发生的事,真的就是表面上那样简单……他爱上了一个姑娘,为了和她结婚可以做任何事,仅此而已。

“那么,朕就给你一些诚意吧,比如先解除你的婚约……等你率领军队抵达东方时,就会收到菲利普和‘布鲁多的路易莎’解除婚约的消息。再然后,等你胜利的消息传来,你和那位可爱的路易莎小姐的婚事就定下来了!”

就这么一会儿,路易三世脸上再没有一个中风四年的老人的灰暗,看他的脸甚至觉得他容光焕发。只听他语气愉快、蛊惑般对自己的儿子说道:“到时候你只管等着做一个快活的新郎,带着胜利者的光环、骑士的荣耀,去迎娶你高贵的新娘!”

第102章穿越中世纪102

十字军东征当然不是想有就能有的,一般来说需要至少三方参与者的‘配合’才能组织起来。

首先是东方当地的基督势力,当初是拜占庭,后来又多数是那些十字军城邦国家。现在大陆上连十字军国家都没有了,也就是一些零散的十字军势力还可以成为这一方了。他们必须要有‘请求’,向西方请求援助,这样才会有接下来的事儿。

再然后,就该是教会出马了,他们扮演的是中间人、倡导者的角色——不管怎么说,骑士们舍生忘死前往东方,相比起去抢夺财富,还是宗教理想更能拿到台面上说,也更能激发斗志(个体的斗志不好说,但群体汇聚在一起,要长期维持士气,‘理想’就比黄金还重要了)。

最后则是十字军本身,多数时候十字军并不是某个领主带着自己麾下的骑士就算了,而是多位领主组成的联合军……众所周知,‘联军’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麻烦。所以历史上的十字军东征,就少有上下齐心、众志成城的,麻烦从来不少。

总之,要促成一次十字军东征是很麻烦的,时间、金钱、人……等到全都准备好再出发,怎么也得很长一段时间了。

事实上,就算有东方的‘请求’恰好送来,汇合到一处的主要十字军势力打算在塔尔图,建立一个新的十字军国家。并计划之后以此为跳板,重新回到大陆——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点,是因为来自遥远东方的蒙古人的兵锋杀到了东方,他们针对近东用兵之时,就给了十字军喘息之机。

这样,也是到了第二年夏天,新组建的十字军才出发前往东去。

而这个时候,人在特鲁瓦的路易莎,依旧过着自己平静的日子……这个时代、这片土地其实并不平静、安全,但路易莎是不幸中的万幸,来到这个时代好歹还是个高级贵族。这让她到现在为止,还能过上在她看来算是正常的日常。

“……我亲眼所见,她的金发是染的!虽然那并不是多完美的金发,但我真想打听打听,谁为她调配染发剂……”在红塔的二楼客厅里,侍女们聚在路易莎身边,和她一起聊天儿。

很快有人说起了最近来特鲁瓦做客的一位贵妇人,她是伯爵夫人的表妹,嫁到了高登兰。如今她的丈夫来西岱做外交官,她也一同前来。但又因为西岱呆的有一些无聊了,就来找少女时期的好伙伴伯爵夫人。

这个时候妻子几乎是丈夫的奴隶不错,但如果是贵族,夫妻双方的确会出现各过各的这种情况。最常见的原因,就是丈夫要领地内巡游,而妻子大多被留在了宫廷之中。至于妻子进入宫廷侍奉更高贵的女士什么的,那也同样会导致夫妻双方分居。

“你觉得她的金发很美吗?我并不这样认为。”海莲娜不以为然地道:“我差不多知道她的配方是怎么回事儿,但没用的!只有发色很浅,或者本身就接近金发的人才能染的出来。事实上,我猜她本来的头发应该是胡萝卜色。”

此时的胡萝卜颜色是一种比较暗淡的,略带一丝橙红感的黄色,这和后世人们日常印象里鲜艳的胡萝卜不太一样。不过这也不奇怪,几百年间水果蔬菜进行了很多改良,样子变化是很大的。

“……而且,如果你恰好条件合适可以染,你也得想清楚了,染发剂本身是会伤害发质和头皮的。至于每次染发之前要用碱性洗液洗头,这倒是不值一提了——哦,最常见的碱性洗液就是你们平常也用的肥皂水了。”

直接用肥皂水去洗头,想想也知道有多伤了。次数不多还好,最多就是觉得头皮发紧、头发发涩。难以冲淋干净的皂垢残留在了头发上,次数一多,毛囊会受损,头发发质也会变脆,会枯燥易断。而此时染发,难道还指望是可持续的吗?基本上没过多久就得重新染了!

这还是因为此时大家没什么洗头习惯,很少洗头,不然就是洗一次要重新染一次了。而要染一次,就得用碱性洗液洗头(其实用碱性洗液洗头,本身就是为了洗掉头发上诸如棉絮等脏东西和油脂,只有这样才能染得上色),时间一长头发就完蛋了。

就算此时的妇女都对发际线后退无所畏惧,相反有些人还会自己拔掉发际线附近的头发,却不能接受其他部分的头发变得稀少脆弱。美女的标准之一,还是要有一头又长又厚密的头发的。

“听起来很糟糕。”吉娜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我过去在家里的时候,除了会用煮过香草鲜花的冷花水洗头,一年也会有几次使用肥皂水、草木灰水洗头,不然真的会很痒,油脂几乎要将头发变成一片一片的毛毡了。”

“但每次洗过之后,清爽是清爽了,又是另一种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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