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燕子没说什么,它衔了一根羽毛就走,但当它飞到河堤附近时,月亮落下去,太阳出来了。
有小孩捏着石块砸燕子,却被什么亮晶晶的东西闪了眼睛。
“妈妈!妈妈!”小孩捂着眼睛大叫:“燕子叼着金子,燕子偷了金子!”
于是城内所有人都出来了,他们看着燕子吊着的羽毛,纷纷揪着孩子们的耳朵拎回去,质问他们为什么把家里的金羽毛乱扔。
“这才不是你们家的!”燕子气愤大叫:“这是快乐王子的!”
但没人能听懂燕子的话,除了一个魔术师,其他人都举起弹弓,想要把燕子射下来,其他人则指责自家小孩为什么偷走家里的金羽毛。
“这是快乐王子的金羽毛!”魔术师大叫,而这次所有人都听懂了。
没人再说那片羽毛是自己的,他们彼此面面相觑,说起快乐王子,语气温柔而哀切。
“快乐王子!”
“羽毛都被燕子啄走了,真让人心疼。”
“我们就该颁布法令,禁止鸟雀在雕像身上停留!”
“说羽毛是我的也没错,我当年为这栋雕像也捐了款呢!”
第64章“她习惯被当成工具。”
人们纷纷议论着,说起当年快乐王子的事迹。
快乐王子什么东西都能做成,他想做个话剧演员,出演的话剧就能获得所有王侯将相的追捧,无数大臣在夜晚排队等在皇宫门口,就为了等太阳升起时听快乐王子开嗓练声的声音。
“那是绝美的声音,能让人心灵涤荡,比得上世界上任何百灵鸟的声音都要悠扬!”
快乐王子想写一篇长篇史诗,全世界的经书典籍他都能烂熟于心,所有人无不为他的才华倾倒,其他国家将之的重要性列在《圣经》之上。所有人都说,即便荷马在世,也要为快乐王子的才华甘拜下风。
“每一个单词都无可挑剔,没有任何字眼能被其他词句代替!”
快乐王子想学会酿酒,他仅用七天就能酿出香浓醇厚的美酒,最好的葡萄和最好的酒窖也成了陪衬,酒液经过快乐王子的手,就立刻成了精酿,色泽纯正颜色透亮毫无杂质,最资深的酿酒专家都要为他折服,酒量最高的人喝一口,也能立刻酣然入睡。
“那是绝对的传世宝物,只要喝一滴,就能让人一觉好梦睡整整三年!”
……
“但,也不是全都能做成。”
有人笑声补充,于是所有人都看了过去。
是那个魔术师。
“快乐王子曾想要学会魔术,但他手太慢,魔术总变不精巧。”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就是教他魔术的老师。”
人们仔细打量他,随即有人认出他:“我想起来了,你确实教过快乐王子,你是那个蠢材老师,怎么都教不会。等换了一个新的老师,快乐王子立刻就能做出精妙的魔术了!所有大臣都被蒙在鼓里,国王和王后也被吓了一大跳!”
“这我就不知道了,”魔术师沮丧地说,“我只见过他学不会魔术的样子。”
“也许是我教导方法的问题,毕竟他是世界上弹琴最快的人,也应该能很快学会魔术。”
于是所有人又开始讨论快乐王子的琴音,街边的吟游诗人用里拉琴弹起一段,人们纷纷跟着唱歌,大家欢笑着围在一起,绕着快乐王子的雕像转圈起舞。
燕子也在枝头起舞,它看到不远处的红玫瑰,于是立刻爱上了它,冲上去向它展示爱意,翩翩起舞着展示自己的绚丽羽毛。
“我才不会和一只燕子在一起。”玫瑰晃了晃:“不过,金羽毛不错。”
“那我该怎么样,才能获得和您跳舞的机会呢?”
燕子深深爱着玫瑰光亮的外表,爱那嫣红明亮的颜色,那是它所缺少的。
“我喜欢杜鹃或者百灵鸟,夜莺也可以,它们的歌喉很棒,给我唱一整晚的情歌,我也愿意和他们跳舞。”
“至于你,燕子,我不喜欢你暗淡的羽毛,为什么不去染个色呢?如果你金灿灿的很漂亮,我会愿意和你一天一夜都在一起。”
燕子于是重整旗鼓,它看着翅膀的两根金色羽毛,咬咬牙又把要送去女仆的那根也别在身上了。
“也许女仆根本用不上金羽毛呢?”它对自己说,“就像那个没有新衣服的小孩,她家里可一点都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