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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2页)

李屹说:「我知道。」

应南嘉顿了顿,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某种决心。她手中抓着沙发上的靠枕,白皙的手指下意识紧揪住黑色的真皮外壳,指尖隐隐泛着青白,她眼底缓慢浮上几分怅惘:「我好像没跟你说过关于我父母的事,你想听吗?」

她主动撕开了坚硬的外壳,露出了内里罕见的脆弱。

李屹闭上眼,压抑住内心的动荡,将语气刻意放得和缓:「你想说,我就想听。」

应南嘉笑笑:「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无非就是一个攀上高枝的凤凰男一边吸食着原配的血肉壮大自己,假装着爱她至深,在她面前精心扮演者好丈夫,女儿的好父亲的角色,一边背地里养着一个见不得光的第三者,甚至跟其生下儿子。不过庆幸的是,他伪装的很好,骗了我妈一辈子,直到我妈妈离世,都以为她的丈夫是爱他的。殊不知她尸骨未寒,小三就已经带着比我小不了几岁的儿子登堂入室,住进了她曾经的房子,躺在她曾经的床上。」

她口吻很平淡,像是在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讲述别人的故事那样——如果不是她话里的主语是「我」。

语毕,她沉默片刻,看向他,神色执拗认真:「所以,我无法接受至亲之人的欺骗,无论出发点是好是坏,是真有苦衷或者单纯的利益驱动,这让我觉得自己像一个活在虚空里的傻子……李屹,你刚才说,和我在一起那两年,是你近些年过得最开心的一段时间,其实我也是。我妈妈去世之后,我和我爸彻底闹翻,从家里搬出来一个住。舅舅舅妈让我跟他们一起,我不愿意,因为那时年轻气盛,将他们为了我好的谆谆教导当成长辈指手画脚的说教,总觉得他们不理解我的遭遇和出境,所以宁愿自己一个人,但时间久了,难免孤独……你陪伴了我内心最惶然的那几年。那时候,我虽不知道我们会不会走下去,但却也从没想过,会以那种方式收场。」

那是应南嘉第一次谈恋爱。

开始的草率,最初也没想过付出真心。

可她当时年轻,历练不够,没法炉火纯青的控制自己的感情,在日渐相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逐步沦陷进去,等意识到时,早已经习惯甚至是依赖着他的存在。那种无论做什么都有一个人陪在身边的感受实在太过美妙,轻而易举就让她沉溺其中。

当年的李屹虽然傲气,看起来凶巴巴不好相与,实则却是一个非常护短的人。一旦进入他的社交范围,被他赋予「同学」「朋友」「亲人」「恋人」等等不同的身份,他便会根据身份的远近区别,给予对方不同的待遇。他会在ktv毫不犹豫的护着并不熟悉的女同学,哪怕与她们只是点头之交;他会将自己辛苦赚来的钱一大半都给了亲人,虽然对方连家门都不让他进;至于应南嘉,他的债主,他的女朋友,他给予了她所有的耐心与包容,还有后来的小心翼翼丶视若珍宝。

彼时他们脾气都算不得好,在同一屋檐下常有摩擦。应南嘉从小养尊处优着长大,之后又独居惯了,做事只凭自己心意来。杯子要按照她习惯的位置摆放,毛巾要按照她习惯的方式摺叠,马桶圈必须在用完之后掀上去……桩桩件件,细致龟毛到令人发指。最开始,李屹刚住进去那段时间,时常被她气得跳脚,几次三番已然背着行李走人,最后却在应南嘉一句「我不想一个人」模棱两可服软的话后,又沉默着背着行囊住了回来。因为她是他的债主女朋友,他理应对她好一些,再好一些。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让让她吧,他一个大男人也不会因为这就少两根毛。

忍着,让着,磨合着。

他最容易刺伤人的锋芒和棱角变成了齿轮,刚好严丝合缝的与她相嵌。他们补齐了彼此灵魂的缺口,那时的他们都觉得,他们是最适合对方的人。

至到大四那年。

某天,李屹叫住她,向她宣布他打算出去深造的决定。他跳过了商量的步骤,直接告诉她结果。

应南嘉记得,她当时听完,整个人被砸得半天回不过神。她手里还拎着刚从超市买回来的排骨——那是昨天她窝在他怀里说想吃,他说好,你买回来我去做……排骨她买回来了,但眼前人却像是换了个芯子,陌生得让她不敢直视。

应南嘉咬住唇内侧的软肉,直到满嘴铁锈味才勉强镇定下来。她有很多话想质问,到最后却只淡声问了他一句:「能不去吗?」

然后,李屹摇了摇头。

他说:「我已经决定了。」

应南嘉抿住唇,手被装排骨的塑胶袋勒得生疼,疼得她差点就掉了眼泪。她生生忍住,掀开眼皮一错不错地看着他,声音轻的几乎要飘散在空中:「那我们呢?」

李屹喉结耸动,别开眼,神色是她看不懂的复杂:「如果你是我,前途和你,你选哪个?」

应南嘉听懂了。

她垂眸,轻一点头:「好,那就不谈了。」

说完,她没再看他一眼,沉默着走进厨房,将排骨扔进水池。再出来时,整个人又变成了他最初见她时那般,高傲漠然:「你挑个我不在的时间搬走吧,不用知会我,钥匙放在玄关柜以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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