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的学习课程不外乎是站有站相坐有坐相,没结婚之前要恪守贞操,结了婚之后要事事以妻子为主,内外兼修,知书达理,贤良淑德。薛烨因为没注意岔开腿坐挨过好几次板子。
所以恋爱这件事,他藏不住一天就向母亲如实禀告了。薛鸿云抿一口茶大笑三声,此地的法律是人和狗都能结婚,她不认为有人会看得上薛烨。
她嘲笑完就不再理会薛烨,让他哪凉快哪呆着去,别在她面前晃来晃去,这么大的一个人,难道找不到一件正经事可以做吗?
薛烨就当她同意自己恋爱了。没过多久,他又跑来向薛鸿云请示,说自己求婚了,准备结婚。薛鸿云难得没有破口大骂,她让他把人带回家看看,薛烨支支吾吾半天不说话,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请求。
他求薛鸿云到时候对娜娜嘴下留情一些。成娜,康达的大千金,高门大户,不存在门不当户不对的情况。
薛家搞的是新能源,对面搞的是石油,俩家在产业上微妙的对立没有影响到这段婚姻。婚后薛鸿云把她当作亲女儿看待——和自己的儿子一样是个没什么大用的女儿。
薛鸿云年过50,仍一心扑在自己的事业上,至于小一辈的婚姻,她并不在意,也懒得过问。唯一一次对儿媳关心,是她在餐桌上提起了明昭捣鼓的电商公司,问她近况如何。
薛烨马上抢话,描述的天花乱坠,一切兴兴向荣。
薛鸿云冷脸打断:“男诫都学到哪儿去了?”
他这才熄声吃饭。
她看向明昭,“让娜娜自己说。”
明昭把因质量不合格导致的一系列事件全盘托出,一五一十地交代给薛鸿云听,脸蛋上还带着天真不知世故的笑容,好像这只是一场游戏,她不知道玩法所以搞砸了。薛鸿云轻轻一笑,拿帕擦擦嘴,告诉明昭,工作的事就交给薛烨吧,她好好待在家里玩儿就行了。
薛烨赶紧解释,说明昭是遭同行陷害,不过这些麻烦都已经解决了,明昭的商业头脑还是很好的。
薛鸿云毫无波动,“是吗,既然如此,就让娜娜回去打理打理国内的业务吧,我能理解,有些事情不能强求。国内的公司比较轻松,你俩闲着也是闲着,就当去旅游吧。”
她放下圣旨离开。明昭后知后觉地拉拉薛烨的袖子,懊恼地问他自己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薛烨看不得她这个表情,立马露出大大的笑容安慰她:“哪有,妈刚才笑得多开心呀,她还给了个公司让你练练手呢!没问题的。”
薛鸿云为人强势,说话刻薄,没人能从她那里讨到一句好。明昭才从学校毕业不久,娇生惯养长大,对这些不熟手很正常。薛鸿云不是在刁难她,只是知道她的水平,故意打趣而已。
她的乐趣有时也很恶趣味。明昭不懂,身为薛鸿云儿子的薛烨自然明白,薛鸿云只是觉得她太菜鸟,逗她玩。毕竟,谁会指望一个富家千金在商界上掀起什么狂风巨浪呢?
商人的孩子也不一定喜欢经商、懂得经商,比如他。薛烨觉得在这点上自己和明昭十分相似,他们果然有特别的缘分。
明昭的生日在10月底。俩人奉命回到家,薛烨按照规矩第一时间去给母亲请安,被她驱赶走后,明昭才进去。薛鸿云把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条,也不需要像早前那么拼,空闲的时间她都在做冥想。
她结束完冥想,正好看见门口等待的明昭。
“去客厅等着。”
明昭点点头,又从房间里退出去。
薛鸿云沐浴更衣后出来,对明昭道:“走。”
薛烨站起来要跟上去,薛鸿云打住他,“去把藏书室的书都整理一遍,回来我要检查。”
她目光凌厉,薛烨把明昭看了一眼,这才转身去自家的藏书室。
俩人坐进车里,薛鸿云目视前方开口:“薛烨这个德行,怎么样?”
明昭转了转无名指上的戒指,“挺好的。”
薛鸿云笑了一下,“这是我唯一满意的地方,男人要从小开始驯起,和驯狗一个道理,它叫一声,你就拔它一颗牙,次数多了,自然就老实了。”
明昭抿唇一笑,“薛烨牙根软,咬人不痛不痒,难驯的还是狼。”
薛鸿云挑高眉,“照你看来,哪种狼比较难驯呢?”
明昭看到她左手拇指上的玉戒,笑着上手去摸,“妈,这是什么时候做的?真好看。”
薛鸿云把那枚玉戒指取下来,戴在她的拇指上,见她目光闪闪地打量,说道:“无论狼还是狗,本质都一样。”
明昭收下玉戒,靠在座椅上,“是吗,我不太了解。我从来没有见过狼,郊狼算狼么?哼哼,”她谈笑似的说起,“说起来,我总觉得舅舅长的很像纪录片里的狼。”
舅舅薛志安,薛鸿云的大哥,至梦的大股东之一。
薛鸿云是薛家的小女儿,薛志安同父异母的妹妹。除了大哥薛志安,还有个二哥薛长明。薛志安和薛长明是同母同父的兄弟,各自拿着至梦不小的股份。按老话来说,薛鸿云只算个庶出。
至梦是老薛总和薛鸿云母亲的心血,也是老薛弥留之际送给薛鸿云最大的礼物。肉送出去,难免会吸引到狼。这口肉究竟能不能完完整整吞进薛鸿云的肚子里,目前来看还是个未知数。
“看来除了珠宝,娜娜,你对动物也了解不少,”薛鸿云回头看她,“要说看面相,你也很像一头狼。”
明昭惊讶地摸了摸自己的脸,眨眼玩笑:“就算是狼,也是跟在您后面讨食的,您吃肉,我叼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