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沈莞她不是弱不禁风的花骨朵,而是一株坚韧的、刚强的野蔷薇。
她扛得住任何事,相反,将她蒙在鼓里,才是真正小瞧了她。
“陆霆霄他受伤了,我刚才送他去的医院。”
聪明不聪明,傻又没傻透
沈莞上一秒还在热火朝天的炒菜,翻锅的动作没有丝毫停顿。
过了足足得有好一会儿,她像是突然反应过来,回头,惊讶的望着他。
“伤得严重吗?”
她的反应没有林玉兰预料的那般惊讶,但也说不上平静,因为他清楚的看见,她往锅里放了一遍盐后,又加了一遍。
“死不了,但伤得绝对不轻,他从你这里出去,身上都是血,把钱包都湿透了。”
沈莞:“……”
所以那家伙并不是没带钱。
而是钱包沾了血,怕她发现!
她一下子明白,为什么关在杂物间的地瓜那么不安静,应该是闻见他身上的血腥味儿,为他担心。
“那医生咋说的?”沈莞神色恢复来正常,捞出菜叶尝了一口,发现放多了盐,眉头微皱,往锅里添了些汤,化成盐水倒出来后,又加了一些糖来综合。
林玉兰回答:“医生不让他乱跑了,刚才他推着自行车回去了,还不让我告诉你。”
沈莞嘴角一阵猛抽,回头看向林玉兰。
“你这会儿告诉我,岂不是食言?”
林玉兰确实理亏,抿着嘴唇不说话了。
沈莞将菜盛出来,叹了口气:“这盘没炒好,就劳烦林队长消化了吧?倒掉浪费,我请你吃。”
说完,她将盘子递给他。
林玉兰没客气,用手接过去,抬脚去来饭厅。
“王嫂子,上菜!”沈莞朝外头叫了一声,王嫂子便走进来,将她刚炒好的两道菜端给客人。
沈莞手上继续忙碌,但是心,却不由她,总是浮现陆霆霄当时的表情。
这家伙,总是逞强,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他!
忙忙碌碌,沈莞将其它客人的菜都做完了,才给林玉兰做了份木须柿子盖浇饭。
而木须柿子也是北方的叫法,在南方,人们普遍叫番茄炒蛋。
林玉兰面前摆着她做毁的那道菜,不知是太难下口,还是在等她端来米饭,他始终没有动筷子。
“好了,耽误你半天,饿了吧?”沈莞将饭菜给他放在桌上。
林玉兰点了点头,没忍住,问了一句:“你爱人受伤,你都不着急?”
沈莞皱了皱眉,其实内心也挺无奈的。
“我着急有啥用?腿长在他自己身上,命也是他自己的,他不好好养伤,乱跑怪谁?”
“你这分明是气话,一点儿都不真心。”林玉兰一眼将她看穿。
沈莞又说:“我再着急,店还能不营业?耽误一天少赚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