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说到就要做到,如果连一首歌都唱不好,还谈什么以后赚大钱养权至龙?(好像不太对)
李研淞的嗓音比较独特,听起来有种锋利的颗粒感,权至龙觉得她很适合唱摇滚,于是给她推荐了邦乔维乐队在2000年发行的新歌《ItsMyLife》。
这是一首很热血的歌,表达了歌手不希望千篇一律,要做自己,走出自己路的人生理想。
不得不说权至龙很会选歌,这首歌不仅和李研淞的嗓音很搭,也和李研淞的气质很配。
李研淞就是一个看起来温和善良,实际上只坚持自己的原则,从不妥协的人。
也许是小时候被迫做了太多讨厌的事,养成了她长大后浑身是刺的性格。
当然,这一切她隐藏的很好,很少有人能发现这一点。
目标定好了,时限也定好了,李研淞开始想如何把这首歌啃下来。
因为这首歌音域还蛮广的,所以权至龙给李研淞做了一点修改,以便这首歌更好唱一些。但是也不能做的太明显,不然公司的人一听就听出来了。
技巧和乐理李研淞已经初步懂了一些,但是这些都是打基础用的,对于李研淞来说,短时间很难起作用。
既然都是听说读,那么其实唱歌和学英语没什么不同。
李研淞打开录音机,开始录自己的歌声,然后对照正常的歌声,分析自己哪里唱得不对。
她找了一张超大的纸,在每一句歌词上都密密麻麻做了很多标注。
“这里要停顿1秒。”
“声音往下压,时长2秒。”
“高一度,立刻接下个单词。”
“这两个单词合起来唱。”
……
边念叨边标注,窗外的景色从白天变成傍晚。
李妈妈在楼下喊了半天都不见儿子下来吃饭,她干脆举着锅铲气冲冲走上来,一把推开门。
“李砚松!你在干嘛呢,妈妈叫你都没听见?!”
只见李研淞戴着大耳机,全神贯注趴在地上,正在纸上写着什么。
看到儿子在认真学习,李妈妈的怒气顿时消弥无踪,甚至还有点心疼。
她没有打扰孩子学习,小心翼翼退出去,掩上房门。
李研淞对此一无所知,她已经听了一整天这一首歌,凭借她超强的记忆力,她甚至可以在脑海里复盘出这首歌的每一句歌词,甚至能记得歌词在纸上的位置,以及标注的注意事项。
她完全是把学歌当成在学课本,然而这两者就是不一样的。
终于把纸上的东西都记住,李研淞信心满满的打开录音机的录音功能,尝试自己唱了一遍。
录完之后,她点击播放键,在耳机里听到了自己的歌声。
“Thisaintasongforthebrokeed(这不是一首给伤心人的歌)~”
甚至还没等第一句唱完,李研淞就迅速扯下耳机。
听了一整天原唱没什么感觉,怎么听自己唱一句,就觉得耳朵流血了。
“好饿,下去找点吃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