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
“这么久。”
这是个我完全没想到的时间跨度。一个月,整整四个星期,比上次他出差多了好多好多天呢。
沈鹜年背对我,拿起桌上的手机翻阅,嘴上说着:“没办法,我把他的重要客户搞黄了,再不想办法安抚一下,他恐怕要弄死我了。”
他的语气仍然十分的轻松,可听到最后一句话,我却没来由地一阵紧张。无论是从白祁轩口中,还是那些路人口中,沈鹜年的养父,那个大名鼎鼎的阿什麦金从来都不是个简单人物。
如果真如白祁轩所言,阿什麦金在梁家兄弟里更倾向于梁炜仁,那他会不会觉得余晓山的红线展,导致梁炜仁兵败的一切一切都是沈鹜年搞的鬼,从而对他心生不满?
沈鹜年……回去不会有危险吧?
从门口到他站立的地方,不过四五米,这是个靠双腿轻易就能拉近的距离,然而望着他的背影,我又很清楚地知道,自己与他的实际距离,远不止这四五米。
他为我做了很多,可我好像什么也帮不了他。
失落、难舍、不甘……诸多复杂的情感混在一处,促使我松开门把手,快速奔跑过去从后面抱住他。
“早点回来。”不想让他觉得自己是个黏糊糊的小孩儿,所以并没有说吐露太多的离愁别绪,“我等你。”
沈鹜年可能没想到我会猝然抱上去,身上肌肉僵硬一瞬,再慢慢放松。
“嗯。”片刻后,他低低应道。
我再次加入了摄影社。
人一旦不需要为基础的温饱之流发愁,果然就会向上探寻更高的需求,马斯洛诚不欺我。
第二次入社,我受到了比第一次更热烈的欢迎。彭黛甚至为我开了个欢迎会,着重介绍我曾经获得过手机摄影大赛的“学生摄影师奖”这一卓越成就,把我弄得很不好意思。
相比大一那会儿,社里走了一些师哥师姐,但也多了一些师弟师妹。
欢迎会开在学校附近的自助烤肉店内,由于没有那么大的桌子,大家只能分散着坐。
彭黛和我一桌,吃到一半忽然压低声音凑到我耳边:“边上那桌穿牛仔外套的那个小帅哥,看到没。”
我朝她示意的方向看了眼,确实有个穿牛仔外套的年轻人,没记错的话,应该是社里大一的学弟,和我还是一个系的。
“看到了。”
“我看上他了。”彭黛开门见山道,“他叫谢云泽,你们一个系的,有共同语言,你找机会给我探探口风。”
“啊……”她这么一说,我又仔细看了看那个男生,对方眉眼不算特别精致,但给人的感觉还挺干净清爽,是现在流行的氛围感帅哥。
“姐,你确定他没女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