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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第3页)

“不公平啊,为什么生而为人,我们就没有宅基地?”卓娆姐摇摇头,“总有一天,女孩子也会有自己的宅基地的。”

这件事讨论完就完了,我没把它当回事。

直到过了两天何朔旅在微信上给我发消息:“你知道吗?听说这条法规要改变,你可以看看。”

我点进去他发的公众号文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要征求意见,这个公众号提倡大家在征求意见稿环节提交关于女性的宅地基权利。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亲自提交自己的修改意见。

何朔旅一步步指点我怎么操作。

我把他电话外放,叫院子里的女孩都听见,我们一起跟着他的指点操作。

我是第一次登录人大网,我有点紧张。

但何朔旅很聪明,一点点教我怎么做,我点进去填表后就发现也不难,不就是填表嘛,耐着性子也能坚持做完。

小梅投完后还给她哥哥发了,让她哥哥嫂子还有她爸妈都来投票。

招娣呢,想了想也找自己的工友:“万一呢,虽然知道就算法律允许,我大和nia也不会给我,但是有总比没有强吧。”

这几天在卓娆姐的教育下她也明白了有比没有强这个道理。

夏强也帮我投了一票,夏强说:“反正能分肯定给你。”

他也不争夺这个:“虽然说好男不要爷田地,好女不要爷嫁妆。但你该争取的就要争取。”

投票过后我们莫名其妙的都很亢奋,大家的眼睛亮晶晶的,好像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情。

喉头酸酸的,像哽住了什么,总觉得鼻子也跟着发酸。

明明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为什么让我这么惆怅?

招娣不知道为什么抹了抹眼睛,小梅也扭头去一边了,卓娆姐清清嗓子:“那啥,我们再拉几个人呗。”

小梅发到我们的群里,没什么人搭理。

卓娆姐见识多广:“你不能这样找。”她叫我们去找认识的农村女孩:“你找男的,人家当然不想给你投票,他分给你,自己就少一分。”

我去找了摇奶茶的小姐姐,还找了路上认识的几个女外卖员,都不用问她们是不是农村女孩,哪怕家里在镇上,都不会让女孩儿背井离乡送外卖讨生活。

那几个女孩有的帮我投票了,有的还找了她的朋友。

我还找了自己从前村里同龄玩得好的女孩,总之,我们几个都在疯狂找自己各种能找到的人。

或许还有很多像我们一样的女孩子,在嫌弃中出生,在歧视中立足,努力挨着挤着在重男轻女的世界里要有一席之地,懵懵懂懂、跌跌撞撞在这个世界上重新学习做人,在这一天,我们集体尝试着对世界曾经加诸于我们的不公平说“不!”。

这次提案就是我们这些女孩子们的呐喊。

半年后我们知道,这条法条成功修改。

我们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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