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暮可不吃。
别说他是直的,他就是弯成蚊香也不要这种男人。
清清楚楚地告诉他,“别拿婚约说事,我们早就没关系了!”
薛应好似听不懂他的话,一脸茫然,“你说什么?”
时暮无语地扯了扯唇,语气轻快,“别说你早提过要解除婚约,就算现在你还想履行,我也不会要你。”
薛应只觉得如遭雷击。
本以为只要自己出现在他面前,他就会像以前一样,卑微地讨好自己。
怎么也没想到。
薛应是个读书人,被这样羞辱,霎时脸上阵青阵白,难堪万分间,只能继续谴责时暮,借此维护这份摇摇欲坠的体面,“即便我们的婚约不做数,但你这样不知自爱,我也该管你!”
时暮忍不住笑出声,“你是管我拉还是管我撒啊,对我这么孝顺你娘知道么?”
薛应这张脸已然是猪肝色,“难怪你会被时家赶出来,这般粗鄙不堪,天底下哪个男子会喜欢你!”
“关你屁事!”时暮骂完,转身就走。
心中叹息,这原身身边都是些什么奇葩。
刚走两步,一个穿着蓝布衫的年轻人,突然以极快的速度从身后大步追上来,走到时暮身边,把一束花推过来,“时大夫,请你帮我把它带回去!”
时暮愣住,“什么?”
青年也不多说,只紧紧张张的把花往时暮怀里一塞,转身就走。
送花?
虽然时暮都不认识青年,但此时也算是瞌睡遇到枕头了。
回头,看到还没走的薛应脸上果然又多了两个色。故意扬了扬那束花,粲然一笑,“完了,还真有人喜欢我啊。”
说完抱着花蹦蹦跳跳地走远了。
青年送的是一束墨兰。
现在已经入冬,褐白相间的墨兰却开得正盛,花型优雅,又带几分神秘。
不过那青年是谁?
时暮自认记性还不错,可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以前在医院上班,男的女的,跟时暮告白的也不少,还没见过这种名字都不报一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