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地方官员,首先就要规定,他们不能在籍贯所在地,或者是有密切亲属关系的地区任职。”
“比如说,籍贯是应天府的,那就不能在应天府为官。籍贯是江西布政司的,就不能在江西布政司任职!”
“这样做,就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因为亲情、乡情、或是那些盘根错节,不好推却的关系,来干扰政务的公正,彻底杜绝地方保护,以及官员跟当地的家族势力勾结,戕害百姓。”
嚯!
真狠啊!
如果说刚才的第一条,让大家已经明白了流官制是个什么东西。
现在这第二条,这位吏部天官藤毅藤大人,竟已经隐隐有点挥舞屠刀的意味。
在原籍为官?
不允许!
哪怕在场的都是京官,还是觉得心中凛然,嗅到了一种杀气腾腾的味道。
要知道,许多人出将入仕,为的还不就是衣锦还乡?
尤其是能到原本的家乡做个父母官,那份荣耀真是无与伦比的。
无他,爽啊!
从小成长的地方,谁还没有个矛盾冲突什么的,就算自己真的没有,父母辈,爷祖辈,跟街坊四邻,跟亲戚里道,既然有接触,就难免会留下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或轻或重。
有的,甚至已经是埋下了深深的仇恨种子,老死不相往来。
这种情况下,回家乡做官?
那得有多舒服!
正所谓,拿了我家的,你给我送回来!吃了我家的,你给我吐出来!
从自己,到父母,到八辈祖宗,那都是扬眉吐气。
可是现在。。。。。。
不允许了。
流官制的新政策,规定官员不能在原籍任职。
那么就算是做了官也一样无人敢欺负家族,比之前亲自到原籍收拾掉往日的仇人,终究是差了一层。
毫无疑问,地方官对这一条,也同样不可能支持,一定会怨声载道。。。。。。
藤大人呐,你这个锅,背得越来越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