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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嫣然你可不要犯糊涂啊(第1页)

“铛!”就在众人议论之际,铜锣声却已经锣声响起。“驾,驾。”“驾。”“碰!”“砰!”马球场上一时间就热闹了起来。激烈的碰撞声不绝于耳,几队人马激烈的厮杀了起来。“六妹妹!!”孙志高手中击球的月杖,可以说是达到了如臂驱使登的地步,刚一上场就完全掌握的场面。每次待到盛明兰,跑位得当过后,就能给其完美的传球。“喝!”而盛明兰自是不必多说。虽然身为女子,可却比许多男子都要强出不少。对于孙志高的各种姿势的大力喂球。无论从哪个方向过来,拥有多大的力道,她都能配合的接住。在两人的默契配合之下,很快就将大局逆转了。马球,又叫击鞠、球戏、打球、波罗球等。马球其实最早从汉代开始兴起,并在中原及黄河流域流传开来,到唐宋时期已经非常盛行。汉代称马球为“击鞠”“蹴鞠”“鞠戏”。东汉时期曹植的名都篇当中,就最早的有关的记载。唐宋时期马球运动更为鼎盛。迅速在军队和宫廷中流行,皇帝也亲自参与。唐都长安的皇家宫苑修建了多块马球场,且在贵族、普通百姓中得以推广和普及。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女子打马球表演。到了如今仁宗时期,马球又被称为“打球”或“击鞠”“击丸”。起初流宋朝初建时周围环境危机四伏,马球作为军队的训练项目,用于锻炼士兵的击打能力和马上作战能力。然后被宋太宗引入宫廷,成为宫廷体育运动。球场为长方形。一块大木板竖着埋在泥地里,埋一半,留一半,木板当中挖一个直径不到半米的圆洞。马球穿过圆洞就算得分。计筹。孙志高两人的得分。正在持续攀升。只有顾廷烨还有余嫣红,勉强可以跟的上,完全将其余几组甩在了身后。顾廷烨虽然水平很强,可同孙志高不过在伯仲之间。而相较之下……余嫣红的水平比之明兰,就要差出一个层次了。顾廷烨也只能是独木难支。“接球!”“喝!”最后时刻,盛明兰主动传球过来。孙志高一个大力抽球,直接将球搁着大半个球场,贯入洞中。至此,决定胜负!“哇!”“哇!”引得围观的世家小姐,直接发出一片惊呼。待到孙志高上场展露出实力过后,她们就就一个个恨不得跳去观赛了。多数都是让家中的奴仆趴在地上,然后踩在他们背上。当真是一片盛况。“这……”“还是主君的眼光独到,要是当初自己把这孙志高赶出家门,那可就真是要得罪对方了。”同样坐在场边的盛家大娘子王若弗,此时早就已经目瞪口呆了。不光没想到自家六姑娘,居然还有这样一手本事。同时心中也是庆幸……当初孙志高上门的时候,她行事没有太过草率。尽管,她心中已经庆幸过许多次了,可每次听说孙志高在汴京城中有何过人的表现。这种庆幸的感觉就会再次出现一遍。现在出去同人说的都是,当初自己如何如何,注重两家之间的情谊。并没有孙志高身份低微,名声不好就瞧不起对方。诸如此类的话语。“多谢,大姐夫施以援手。”一场马球比赛下来,盛明兰已经是香汗淋漓,气喘吁吁。此时却也顾不上休息,而是先向孙志高道谢。“举手之劳!”“不必如此!”“而且大姐夫我今日,本来就是来同你顾二叔打马球的。”“就算不陪你打这一场,下一场也是一样的。”孙志高摆了摆手。此前打马球的时候,他往往都是一个人,而这次也算是捅盛明兰的第一次。居然意外的配合默契,也让他觉得很是畅快。“无论如何!还是要多谢大姐夫了。”盛明兰却十分坚持。倘若不是恰巧对方在这里,那她无奈之下,就只能同小公爷一起搭档了。而这样……她自己还有盛家,可能都会遭到非议。“明兰!”“你真得是太厉害了。”余嫣然心中无比激动。没想到自己这个往日里柔柔弱弱的小姐妹,到了马球场上居然那般威风。“我们赢了。”两人笑靥如花。手拉手很是激动,差点就要抱在一起了。“还要多谢孙官人了。日后,嫣然必有重谢!”而在激动过后,余嫣然也没忘记一旁的孙志高,要不是明兰这位大姐夫帮忙。她同样也拿不回自己的簪子。“无妨!”“小事罢了。”孙志高摆了摆手,将马匹还给一旁的侍从,解开束着袖子的绑带。回到凉亭去了。而其身后的余嫣然却是脸颊微红,一直定定看着孙志高的背影出神。“呀!”“看什么呢?这般出神?”直到一旁的明兰忍不住对其打趣,才算是回过神来。“哎呀!”“明儿!”“你休要取笑我!”余嫣然当即大羞,面上羞涩之意更浓。“可惜……”“我那姐夫才学样貌,都是顶好的人,可惜就是过往有些风流。”“而且已经成亲了。”“不然,倒也不失为一个好夫婿!”盛明兰说着说着,意识到小姐妹的眼神依旧不对,当即大惊道:“嫣然,你可不要犯糊涂啊!”次日。清晨。翰林院当中,孙志高心情十分的复杂。这是他到达这个世界过后,第一天开始上班。激动,紧张,自是不提。最重要的是他有些想要骂娘,因为他发现自己经历完科举的重重困难过后,终于当上了新的牛马。郁闷。而且最重要是,孙志高上班的第一天,就被大领导给接见了。正是如今的翰林学士欧阳修。面容看上去有些憔悴,不过精神依旧很足。这是一种很矛盾的感觉。:()宋综:从秀才宰执天下,指鹿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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