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下去,跳下去啊!
幸好我没有做傻事,而是醒悟了过来,最终逃出了他们家。
此刻,看着视频里嗑着瓜子、晒着太阳的老太婆,怒火从我心里烧了起来。
好啊,真好。
我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了,他们这一家子还不放过我。
我不会再忍让了!
我点开录屏功能,把这几条诽谤评论都录进去,然后点开发表这些言论的用户主页,把他们的个人信息和发布的作品也都录下来。
既然决定撕逼,就要打有准备之仗。
趁妍妍还在幼儿园里不需要我操心,我又上网查询了一下起诉离婚的要件。
逃出来的这一年多,林立绍和他爸妈只在头两个月联系过我。
后来我在异乡立足,打电话给林立绍,要求离婚。
他一直不同意,还各种要挟说「我不可能跟你扯离婚证的,你死了这条心吧」云云。
现在我不想跟他们家有半分瓜葛,协商离婚不成,那我就要起诉离婚!
7
与此同时,新的一期视频里,我对那些评论一一地做了回应。
「在此之前呢,我不想卖惨,很多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然后我发现,忍让换来的是变本加厉的反扑。
「昨天我发的那个视频底下,突然涌来了很多骂我的人。他们其实是谁呢?是我的婆婆找来的人。
「我没给大家讲过,我和丈夫感情破裂,其实是因为他一直打我。扇我巴掌,拿烟灰缸拿花瓶砸我,把我摁在地板上掐我脖子。
「那么,我的婆婆又做了什么呢?她没有制止儿子的暴行,反而给我洗脑,说她儿子打我是我罪有应得。
「有段时间我真的自我怀疑了,如果不是因为妍妍,我可能已经跳楼了。但还好我逃了出来。
「可是现在,我的婆婆刷到了我的抖音,有预谋地找人泼我脏水。时隔一年半,再一次试图把我拖进深渊。
「老太太,你肯定在看这个视频吧,那么我要跟你普个法:
「《刑法》第246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你可能会说,不就是几条评论吗,算什么情节严重?那我就要再教教你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你猜,你再这样逼我,我会不会去报警,会不会送你蹲大牢?
「给你一个机会,跟我道歉,否则,你就进高墙里去踩缝纫机吧!」
配上的文案里,我果断@了婆婆,还有几个骂我骂得最凶的账号。
这个视频,虽然全程都在回应婆婆的污蔑,但我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出口恶气。
如果只是想骂她,我可以直接打电话过去臭骂她一顿。
但这对我没有好处。
她特意在抖音上污蔑我,为的是败坏我的名声。
不是让老街坊来我评论区骂我吗?
好啊,那我就大大方方地回应,让他们看清楚你们这一家子衣冠禽兽的真面目!
这个视频发出去后,我就没再看手机,一直在打包发货。
我必须承认的是,我在用工作麻痹自己。
我不是一个性格强硬的人,否则也不会忍让林立绍那么久。
刚才那个视频,无异于向林家下战书。
虽然我看上去很胜券在握,但我心里不是不害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