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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70(第11页)

一直等到柳锦发病时,唐利国再度惦记起了那个从未成功过的实验。

既然是神的诅咒,那把神解决掉不就好了,能弑神的,只能是另一个神。

唐利国想自己造神。

白天时他去医院照顾妻子,到了晚上就回去偷偷做实验。唐利国用请假的理由把设备搬到了房子的地下室,他最先用的是自己的DNA,两年时间失败了大大小小几百次,研究丝毫没有进度不说,神血也快消耗完了。

看着妻子骨瘦如柴,甚至起了自杀的念头,唐利国打算最后赌一把,他要用柳锦的基因来做实验。

匆匆交代完已经上大学的女儿几句话,男人拿着柳锦的细胞进入了地下室。

这次的实验是惊喜的,因为两个基因竟然相融合了!

完美得没有一丝缝隙。

胚胎的成长十分缓慢,直到柳青清都大学毕业结婚了才发育完全,它像个裹满了希望的美味糖果,就差撕开包装吞入人肚。

柳青清在大学认识的丈夫,毕业后丈夫借着柳家的关系走上了政路,顺风顺水,而她也开了家科技公司,几年的时间名声就打了出去。

柳锦近几年越来越难熬,柳青清夫妻俩找了太多医生,没有谁有办法,而小姑没撑住,在一个安静的下午离开了。

葬礼的时候来了许多人,白色的菊花铺满了灵堂,唐利国搀着柳锦,告诉女儿他们打算去乡下隐居了,至于病什么的,听天由命就好。

这样一走,柳家就只剩下柳青清一个人了。

胚胎出生后是个女孩,除了比一般小朋友可爱点,唐利国找不到她全身上下有哪点不同。

他核查了几百遍,几千遍,女孩的基因就只是个人类,普普通通的人类。

融合的产物没有造出神来,花费了几十年的心血,换来的就只是这么平凡的结果!

唐利国抱着哭泣的婴儿,站在昏暗的实验室里,头一次感到了绝望。

“不行!你不可能是个普通人!是因为你还没有长大吗?对、对,先让你长大,你长大了应该就会显化特征了!”

他神经质地晃晃手臂,像当年哄自己女儿那样,“先给你起个名字好不好?叫什么呢,叫什么呢。”

唐利国走出实验室,漫无目的地绕着房子乱逛,院子中间种了棵很高的柏树,树梢被风吹得哗哗响,“姓柳,就叫柳如风吧!不行,是个女孩子,那把如换成茹好了!”

他自以为起得很好,得意洋洋地开始筹划该怎么养大柳茹风。

至于柳锦那该怎么解释,他也已经想好了,就说已故的朋友托孤,反正柳茹风跟谁都不像,妻子也不可能怀疑说是他的私生女。

等安排好一切,唐利国特意瞒了柳青清,带着妻子去了乡下,一去就是四年。

李阿水第一次见到柳茹风是五岁半,至于为什么计较到五岁半,那是因为她超级喜欢过生日。

过生日当天爸爸妈妈会带她去城市里好好玩一天,李阿水就掰着指头数日子,看离下次生日还有多久。

大城市有高高的房子和高高的摩天轮,五颜六色的灯,还有好吃的汉堡!跟家里灰色的墙砖、烂烂的泥巴路不一样,周围的邻居还总是养大狼狗,一到晚上就叫得让她睡不着。

李阿水其实特别怕狗。

说回柳茹风,在那个晚上之前,李阿水从来没在村子里见过她。

那个时候政府还没把水泥路修到他们村子,一到下雨天,就算穿了水鞋,裤腿绝对全都是黄点子,脏兮兮的,如果碰到调皮的同龄人,可能衣服上也要遭殃。

李阿水的爸妈没跟其他家父母一样外出打工,只在离得最近的县里找了份1500的工作,想在老家守着她长大。

男生总嘲笑她,说穿的衣服总是那几套,也不好看,还便宜,不像他们,爸妈每个月都会寄过来很多新衣服。

“所以呢?关你屁事哦!滚远点!”

李阿水懂得爸妈的辛苦,不会因为这些话就怨他们,她很珍惜爸妈买的便宜衣服,只是到了下雨天,就要遇到讨厌的孩子。

她跟妈妈告状,爸爸在一边听到了说要拎着菜刀去找人家,妈妈连忙拦住,“哎呀,小娃娃的事情不能这样搞,不说那几家跟村长关系好,人家爹妈每年过年回来还捐钱修村子,你找了过去,以后阿水要遭孤立喽!”

妈妈没什么文化,只读过小学一年级,家里没钱了直接工作,但温温柔柔的,做事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她蹲下来对李阿水说:“阿水,对待他们你就找个地方赢过去,让他们对你心服口服,以后就不敢欺负你喽!”

“昂那你意思是让阿水和人家打架嘛!”

李阿水连忙举手,“我懂了!我懂了!不是非要打架!”

女孩打断了父母的争执,“好了,我晓得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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