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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第7页)

这种毫无说服力的论调。

北宋司马光就是这位专业的有良心的历史学家,资治通鉴就是写来纠正大家正确历史观的东西。

对刘骏的美化,直到清朝的文人都还在进行,非得写书大骂北朝史官污蔑,根本不存在刘骏和生母通奸。

这就是理学的崛起痕迹了,在北宋之前,和生母通奸,就是一个可用来自污,也可不在乎外人观感的个人家事罢了。

其严重程度,就和秦朝王翦打仗前索要财物一样,是没有人真当一回事的。

真的如何,假的又如何?

你王翦贪污点钱财,在国家兴亡面前不是什么问题,而且还是故意公开贪污,把把柄主动交到我手里。

秦法严苛,我要是不爽了随时用这个把柄收拾你。

郑大车也是如此,高湛相当于握住了她们母子通奸的把柄,还是郑大车主动给的。

为了保我母子平安,故意散布我们母子通奸乱伦的风声,甚至半公开做给天下人看,又如何?

但是北宋理学崛起之后,你们尽可看到历史被人轻轻抚平。

这些家庭私事不再敢暴露给人看,更不可能用来自污了。

能想象宋明清时代你公开说自己和儿子乱伦,会是什么下场么?

全国人民光是每天堵你家门骂,都能把你骂到自杀。

不过不敢广而告之,不能为外人道,就是没有了、不存在了吗?显然大错特错。

比如现在,如果你是中年父亲,突然发现了你老婆和亲儿子母子乱伦的证据。

比如拍摄清晰的视频或者掌握了固定乱伦时间,随时可带人去捉奸。

请问你是敢去派出所报案,还是敢带任何人去捉奸?

顶到天夫妻或者父子私下沟通解决,离婚什么的都尽可做,但是你肯定比她们母子两人还害怕暴露这个事实。

这涉及到男人的基本尊严,一旦暴露,第一个社会性死亡的是男主人,而不是通奸的母子。

父亲强奸未成年女儿的案件时有发生,不客气的说我所在的区每个月都有母亲带着女儿来报案,每个月都有。

但是局里的老民警,一次都没有见过父亲带着儿子来报案,说她们母子乱伦通奸的。

姐弟、兄妹乱伦案介于两者之间。

兄妹间如果年龄相差不大的,同为未成年那么民警往往会主动劝一家人调解,或者办理离婚。

避免闹到强奸罪名上去,这个档案一入,哪怕有未成年人保护隐私的技术手段,对双方都是巨大伤害。

就连诈骗罪,如果被骗的是亲属,警方都公开谋求双方和解。

而姐弟乱伦案,就算来报警,也是调解为主。

如果是姐姐主动的,民警们自己主观上都不认为男方吃了什么亏……

毕竟这种猎奇案件各地辖区主官如果有选择,就很不想立案。

实在太容易上全国各种小报了,自己的家乡地名上这种案件,各地父母官估计看到都会心头暴躁。

就如同英国人之间,默认觉得利物浦人白天做扒手,晚上草自己妹妹一样,而且威尔士人不但草妹,还草羊。

首相大人被大学同学放出照片,毕业典礼上喝多了草猪,让其家乡人民又受了多少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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