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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凪if线囚于掌心的瓷娃娃上(第1页)

在于鸦出生前,于凪最钟爱的是棕棕——妈妈在超市买来的棕熊玩偶。

尽管他算不上什么爱的结晶,宋茵在育儿方面的用心程度也显然是丈夫的n次幂,儿童绘本、拼音卡片、布玩偶、小赛车……这些事物里他最喜欢棕棕这个柔软的熊娃娃。

于是他把棕棕摔在木地板上,用小剪刀砍下它的左臂、右臂、左腿、右腿,刺穿它的胸膛,划烂它的小脸。做完这一切后,莫大的满足和恐慌一同袭向这个四岁的孩子,他跑到妈妈面前哭诉棕棕受了伤。

“怎么又弄坏了,是不喜欢这个吗?妈妈把它扔掉好了……”

于凪连连摇头,抱紧方才还在被自己开膛破肚的玩具熊。

不是的,正是因为喜欢棕棕,所以才剪破它,以确保它体内只有干净的棉花心脏。

第二天于凪床边放着缝好的棕棕,针线强行延续了它的寿命,不过之后它还是死了——于鸦满月那天终于被医生允许出院回家,宋茵的骨灰盒正式入土,他也偷走打火机烧掉棕棕。

把打火机放回卧室时,于凪看见了摇篮里的妹妹,小小一个闭着眼睛,安静得像个玩具娃娃。强烈的冲动涌上大脑,想把她从摇篮里抱起来,打开窗户扔下去,看她血肉模糊粉身碎骨。

只因觉得她乖巧可爱,惹人喜欢。

罪恶小手悄然伸向睡梦中的婴儿,可当真触碰到她柔软的脸蛋,于凪先前的变态想法又全钻了回去。戳一下,再戳一下,好软,好可爱……

被戳醒的于鸦迷迷糊糊迎来了人生第一次和哥哥的四目相对,随后像每个睡眠被惊扰的婴儿那样放声大哭——妹妹和棕棕是不一样的,超市里买不到妹妹,针线盒不能缝补妹妹,她有心跳有呼吸,会眨眼还会哭。她是世界的珍宝,他想。

或许是“哥哥”这个血缘身份带来的天性,保护欲占上风的头些年他很好地压抑着一切,教走路、教说话、洗香香、扎辫子、缝补衣服、讲睡前故事……面面俱到地当个温柔好兄长。

可佯装无视不代表不存在,阴暗在太阳落山后便争抢着浮出水面渴求氧气,他也在夜晚肆意肖想。自罚的巴掌扇的不过是演给自己看的浅显愧疚,那些深层的欲望毫发无伤。

悬在百会穴上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摇摇晃晃似要落下,锁在抽屉里的潘多拉魔盒噔噔咚咚躁动不停,亚当夏娃的故事还差毒蛇和禁果,于是他渴求自己的伊甸园寸草不生。

他若是个所谓的“天生坏种”无视纲常伦理,一切倒是会简单很多,可他不是。年岁越长他越清楚,按照所受的教育,自己绝对不可以像对待棕棕那样对待妹妹,也绝对不可以对妹妹动歪心思。

以前她头发都是于凪给扎,毕竟他手巧,扎头发、缝衣服,做娃娃和做手工都算擅长。小时候给妹妹编辫子时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心底矛盾会恰如麻花辫的两股,一股叫嚣着要占有她操哭她射满她,另一股正当地谴责他怒斥他唾弃他。

一直被强行压制的破坏欲悄悄寻了安身处,自顾自随青春期发展成性冲动,无人倾听无人干预,暗流纵横淌过羊肠小道,未曾想汇于主干之日即破闸毁坝之时。

温馨的兄妹游戏到此为止。

本来计划着要压抑一辈子,要做好亲手把她交给别的男人的准备——可真看到她与旁人过分亲密时,他多年的抑制触底反弹,如同狗血小说里绝尘一世最终却堕魔的仙尊。

达摩克利斯之剑斩开头颅,脑水发黑令人反胃。潘多拉魔盒放出罪恶,希望却从指缝间溜走。亚当夏娃还是遵从了命运的走向,他要扮演盗火的普罗米修斯,日日忍受鹫鹰啄食。

“乖一点。”

蓄谋已久的监禁,一夜之间的变故,山间的小别墅,编造好的理由。她成了白纸黑字的精神病患者,他倒当上了关爱妹妹的好哥哥,一掷千金打造世外桃源,却也将她囚于这方寸之地。

纤细手腕被拷在床头,她一时没反应过来,不解、困惑,可怜巴巴抬头望他。于凪笑得渗人,卡在她腰肢上的手不自觉用力,留下微红指痕,他的目光也不再掩饰,太过直白,仿佛要隔着衣物将她看穿。

真漂亮啊,他暗叹。

世俗高塔倾覆不过一瞬,血脉纽带才是永生相连,姑且将所谓规则道德抛之脑后,反正如今食之无味且算不上弃之可惜。

情爱缱绻也微如草芥,毕竟哪来那么多情投意合的戏码?只要流着同样的血,就注定是要纠缠不清。于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君子皮下豺狼淫欲。

于鸦算是明白了他的意图,她一身病骨力气堪忧,也向来珍惜精力不做无用功,扭头不肯对视便成了最常用的手段。

只是这次于凪却突然疯魔似的捏着她下巴将脸扳正,呢喃不停。

“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

哥哥好像真的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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